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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召开第五次行政审判工作会议 加强行政审判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23日   来源:天津日报

    昨天(22日),天津市召开第五次全市行政审判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全国第五次行政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的要求,总结工作,分析形势,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行政审判工作做出部署。天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王文华出席并讲话。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军、市政协副主席曹秀荣出席。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柏峰作工作报告。市政府秘书长何荣林讲话。

    多年来,在天津市委领导下,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行政审判法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忠实履行行政审判职责,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王文华首先代表市委和市委政法委,向辛勤工作在行政审判岗位上的广大法官表示亲切的慰问。他说,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需要。王文华强调,行政审判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始终把公正与效率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用严格司法、依法办案的实际行动树立法律的权威,提高司法的公信力。要切实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依法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切实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强化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司法为民意识,始终保持行政审判队伍清正廉洁、公正无私。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行政审判工作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张柏峰在报告中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要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行政审判制度。按照“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正确处理依法审理案件与维护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关系;维护与监督、支持与制约的关系;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政策与法律的关系;依法独立审判与接受党的领导、人大监督的关系。要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依法支持各级政府和行政部门的专项执法活动,维护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认真研究行政审判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行政案件的特点和规律。要大力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切实增强行政审判法官服务大局的能力、沟通协调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群众工作的能力。

    何荣林在讲话中强调,要进一步发挥行政审判的积极作用,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法治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效能,维护各级政府和行政部门的权威性,维护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沿着法制化的轨道有序运行。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支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行使行政审判权,自觉接受司法监督,重视并及时反馈人民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改进行政管理工作。要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行为,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严格依法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案件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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