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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海事局对限制船舶污染物排放行动作出部署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29日   来源:交通部网站

    为限制沿海船舶油类污染物的排放,遏制我国沿海水域环境质量日益恶化的趋势,逐步实现全海域禁排的总体目标,交通部海事局日前对限制船舶污染物排放专项行动作出了统一部署。今年的铅封行动,规模更大,范围更广。

    铅封行动是用特制的铅封钳铅封船舶排污管路的阀门,除了发生危及船舶、人命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外,未经海事管理机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启封。今年的铅封对象除了《渤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程序规定》中的船舶外,船舶检验证书中注明为遮蔽航区的船舶,仅在港口水域范围内航行、作业的船舶,辽东半岛至山东半岛间、雷州半岛至海南岛间定线航线的船舶,交通部直属海事局根据辖区情况确定的特殊航线或水域内航行、作业的船舶均在铅封行动范围内。

    据悉,海事部门将在七八月间集中人力对适用船舶的排污设备实施铅封,7月底前铅封率达到50%以上,8月底前将完成全部铅封工作。海事部门将开展对船舶油类污染物接收处理的专项检查,并对辖区内各港口的接收处理能力是否满足船舶污染物排岸接收处理的需求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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