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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力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公布7种非法集资形式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02日   来源:山西日报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部分群众的投资要求,编造各种名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骗取群众资金,严重扰乱社会经济活动,危害社会安定。为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遏制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蔓延,省政府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办公室天专门下发《关于抵制非法集资和防范投资风险的通告》。

    《通告》指出,非法集资手段花样翻新,种类繁多,突出表现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当前已暴露的非法集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模仿非法传销活动的方式,设立特许加盟配送站、专卖店、代理店或发行会员卡,大力发展会员,高价销售商品,上下形成网络,按“业绩”提成吸收公众资金;(二)以支持生态环保、发展绿色产业、植树造林等为幌子变相吸收公众资金;(三)支付高息、红利或给予定期分配实物为诱饵,使部分群众获得暂时实惠,进而利用其进行宣传,扩大非法集资活动规模;(四)以返租产权式商铺的名义,蛊惑低风险高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五)某些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集资用于企业经营、项目投资、道路改造、城市建设和解决办学资金缺口;(六)以出售内部职工股、原始股、投资基金等名义,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进行发行股票、证券业务活动;(七)借助网上银行的资金结算方式或者采用发行“网络虚拟货币”形式非法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具有隐蔽性、伪装性和欺骗性。它往往打着政府扶持的旗号,巧立名目,大肆进行广告宣传,极具诱惑力;同时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迎合人们快速发财致富心理,麻痹人们的思想。为此,记者提醒广大群众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识别非法集资的陷阱,谨防上当受骗。(记者 杨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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