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要闻>> 部门信息
 
邮政局"快递服务标准"通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21日   来源:邮政局网站

    2007年8月17-19日,国家邮政局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内蒙召开会议,对“快递服务标准”(送审稿)进行了审查。来自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外运空运、中铁快运、民航快递、广东顺丰、上海圆通、上海盛彤、北京宅急送、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北京邮电大学、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等单位的25名委员参加了会议。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的部分委员也在事先提出了函审意见。

    国家邮政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达瓦主持了会议。王渝次主任委员参加了会议并讲话。他说,国家邮政局制定“快递服务标准”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服务业,抓紧制定邮政等服务标准要求的具体体现。通过制定“快递服务标准”、开展统计规划等工作,为包括快递在内的整个邮政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王渝次主任委员在讲话中还对如何开好这次会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要求。然后,委员们在听取了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关于标准主要内容修改情况的说明后,按照标准审定的工作程序,对送审稿进行了逐条审议。

    经过审议,审查委员会认为,“快递服务标准”的制定有利于提高快递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有利于引导快递服务组织进入良性竞争,有利于促进快递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标准的制定填补了我国快递服务行业标准的空白。同时,标准的制定过程完全遵循标准化工作程序,符合“公开透明、协商一致和广泛参与”的标准化工作原则;标准的内容完整齐全,符合快递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快递服务组织具有指导作用;标准的编写格式满足国家标准的有关要求;标准的审查结果真实有效,符合法定程序。因此,审查委员会同意“快递服务标准”通过审定,建议尽快形成标准报批稿,作为推荐性行业标准上报国家邮政局审批发布。

    本次审查的“快递服务标准”(送审稿),根据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的情况,在内容和编写格式上做了较大修改。具体内容有:快递服务组织从业人员的最低数量调整为15人;服务时限的表述从“工作日”改为“小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删除了最低服务费用的具体数额,只规定了服务费用的设置原则;赔偿标准在编写格式上也做了相应的改动,主要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审查会上,各位委员本着“科学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积极建言献策,对标准送审稿需要补充和完善的内容,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达瓦秘书长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他指出,“快递服务标准”的出台,是邮政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里程碑意义。各位委员表现出来的求同存异、共谋发展、群策群力的工作态度,值得发扬光大。会后,国家邮政局将组织项目组根据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会议的要求尽快完成报批稿,经国家邮政局审批后,发布实施。

 
 
 相关链接
· 国家邮政局:快递服务企业统计报表制度即将试行
· 国家邮政局将发行《腾冲地热火山》特种邮票(图)
· 邮政局8月18日将发行《腾冲地热火山》特种邮票
· 邮政局8日将发行第29届奥运会运动项目纪念邮票
· 邮政局通报《快递服务标准》征求意见情况并答问
· 国家邮政局将发行解放军建军八十周年纪念邮票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