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外资局组织的首批东部外资登记干部赴中西部地区定向业务交流活动于2007年8月15日至27日成功举行。此次定向交流的中西部地区为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深圳市、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为东部交流团组成单位,共选派了6名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外资登记管理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参加此次业务交流活动。国家工商总局外资局有关领导非常重视,并给予了全程关注。外资局副局长梁艾福专程赶赴云南,出席了交流启动仪式。在外资局指导处的关心和指导下,各交流单位都做了大量的事前准备工作。中西部交流单位制定了详细的业务交流方案、具体的业务交流内容、周密的业务交流安排;东部交流团成员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向中西部地区宣传了沿海城市先进的工作理念和宝贵的工作经验。
在为期两周的交流活动中,东部交流团先后走访了云南省工商局、昆明市工商局、大理州工商局,四川省工商局、成都市工商局,贵州省工商局、贵阳市工商局,通过座谈交流、实地参观、现场提问等多种形式,紧紧围绕“外资数据监测分析系统建设”、“出资管理”、“规范登记”三个主题,与兄弟单位进行了广泛的业务切磋,并就登记工作中长期困扰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深入、热烈的探讨。
此次交流活动,不但加深了东部交流团对中西部地区的感性认识,对中西部外资登记管理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而且也架起了东部交流团成员之间联系与沟通的桥梁,实现了互利共赢,达到了交流的预期目的。
这次交流活动再次证明,国家工商总局外资局建立的东部外资登记干部赴中西部定向业务交流模式,深化了外资登记管理业务交流机制,加强了各地区外资登记管理机关沟通与联系,促进了外资登记管理业务骨干双向业务交流,有利于全面提升全国外资登记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实现全国外资登记管理机构“统一登记口径、规范登记要求”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