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要闻>> 地方政务
 
重庆市政府决定主城实施新“蓝天行动”改善环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20日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

    为不断改善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创造良好的人居和发展环境,重庆从2005年开始实施“蓝天行动”,在主城九区2737平方公里内控制扬尘污染、燃煤及粉烟尘污染、机动车污染等数千个污染源。同时,在实施“蓝天行动”中,重庆逐步淘汰一批能耗高、污染重的生产设备,对嘉陵化工厂等54户污染较重的企业实施搬迁。这项行动前3年投资总额约为36亿元。

    为进一步推进“蓝天行动”,重庆市政府常务会11月19日审议通过《“蓝天行动”2008年-2012年实施方案》。根据《方案》,重庆将在今后三年增加58.66亿元投资改善主城区空气质量,重点采取严控餐饮油烟污染、实行机动车环保标识管理、治理绿化裸露地面、实施环保搬迁等一系列工程和监管措施,实现2008年-2012年主城空气质量满足优良天数分别为282天、290天、300天、302天和305天,确保城市空气质量达标。

    扰民餐饮限期治理达标排放

    居民楼下开餐馆产生油烟和噪声污染,一直是市民投诉的焦点之一。按照蓝天方案,在主城控制区内,禁止在居民区、居民楼和有居住、办公功能的综合楼内从事产生油烟等污染扰民活动,禁止在主城区的城市建成区无公共烟道的综合楼、住宅楼内新建、扩建产生烟尘、油烟污染的餐饮项目。

    市环保局有关人士称,今后主城新建、改建、扩建餐饮项目,必须通过环保审查后,方可办理营业执照,污染治理设施必须经环保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经营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和污染扰民的餐饮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所产生的油烟,必须在环保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治理达标排放。

    罚没物品集中实行绿色焚烧

    对于罚没的假冒伪劣产品或是其他物品,一些部门和单位的通常做法是露天焚烧,但这往往产生大量有害烟尘和气体。

    蓝天方案确定,在重庆主城控制区内,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露天焚烧沥青、秸杆、电线、油毡、橡胶、皮革、塑料、垃圾、假冒伪劣产品等废弃物。

    此外,相关单位在主城区销毁行政罚没物时,要全面停止露天焚烧方式。重点对行政罚没的烟草、毒品、药品、烟花爆竹以及假冒伪劣产品等开展集中绿色焚烧方式,在环保型的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焚烧炉里进行集中焚烧。

    机动车辆无环保标识禁止上路

    为缓解日益严重的机动车污染,重庆将实行机动车环保标识管理。该市登记的在用机动车,经排气污染定期检测合格的,核发相应的环保分类标识。

    对排气污染检测不合格的,核发临时黄牌,并限期在15日内进行维修或治理。未取得环保分类标识的车辆,将禁止在路上行驶,公安交管部门将不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市外登记的机动车,进入主城内环高速公路以内停留时间不超过7天的,不需要进行检测。超过7天的,按主城登记的在用机动车进行管理。

    蓝天方案还提出,禁止持黄标和临时黄标的机动车在主城核心区行驶。重庆市政府将逐步扩大持黄标和临时黄牌机动车禁行范围。禁止排放黑烟的机动车在内环高速以内(不含内环)的区域行驶。

    城区绿化人均公共绿地7.5m2以上

    为使主城区空气质量更好,重庆将通过裸地绿化、拆危绿化、荒山荒坡绿化、组团间隔离带绿化等行动,为主城披上“绿装”。

    在“蓝天行动”范围内,该市每年新增绿化面积将不少于150万平方米。到201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覆盖率达到31%以上,城市人口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5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6%。

    此外,重庆将严禁在主城中心城区和居民区附近设立建筑渣土消纳场,减少建筑扬尘对居民的影响。在道路清扫方面,该市将进一步提高道路机扫率,窗口地区、繁华地区路段实行机械化清扫及洒水冲洗,机械化清扫每天一次,洒水三次,并实行全天候保洁。

    污染企业实施环保搬迁

    重庆将在三年内完成重钢集团、长安汽车集团、嘉陵集团、建设集团、重啤集团以及主城区第二批环境污染安全隐患重点企业等53户污染企业的环保搬迁任务。

 
 
 相关链接
· 重庆四川签订推进川渝合作、共建成渝经济区协议
· 海关总署党组书记在渝调研并与重庆市委书记交流
· 中央各部门单位送温暖献爱心400万元捐款到重庆
· 重庆在全国率先取消大病医疗救助病种限制
· 重庆市政府澄清“三峡库区二次移民400万”传闻
· 重庆市已经有近5000户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