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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再无偿退货 需交手续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23日   来源:北京日报

    春节过后,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未销售完的花炮不再无偿退回批发商,而是改为收取手续费、按比例退货。这是记者11月22日从北京市召开的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部署会上获悉的。

    市烟花办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于泓源介绍,今年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仍以连锁店、直销店和大型店作为零售环节的主渠道,鼓励街道办事处、专营单位、大型连锁超市加入,并在去年的基础上,再选建一批大型网点、直销网点及连锁网点。同时,对零售网点的退货政策进行了修改,在确保正月十五后无存货的前提下,采取收取手续费、按比例退货等措施代替了无偿退货政策,以此遏制那些正规摊点售卖非法烟花。价格上,在明码标价的基础上实行建议零售价,并通过媒体告知市民各市场销售网点信息和相关价格政策,通过社会监督来规范市场。据悉,安监部门目前正在对全市零售网点进行研究,拟将销售大棚设立成统一规格。

    记者采访了市鞭炮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他表示,具体手续费、退货比例正在与各批发网点协商中,目前尚未最终确定。

    据介绍,除夕夜,有关部门还将选定一些道路采取短时禁止机动车通行的措施,允许市民前往燃放。

    下一步,公安、交通等部门将严查涉及烟花爆竹的各类违法行为。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一经查处,除行政处罚外,还要吊销许可证,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允许再经营。(记者 袁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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