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旅游局在北京联合主持召开《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规划》(2007-2020)(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来自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和国家旅游局等单位的专家和学者组成专家评审组,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关于《规划》主要成果的汇报,经过认真讨论,评审专家组一致通过对《规划》的评审。
《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规划》是我国第一个经国务院批准编制的跨省区旅游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旅游局联合组织,由中山大学旅游发展与规划研究中心历时一年多编制完成。
本次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规划的核心区域,包括西藏昌都地区、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四川甘孜藏州自治州和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的木里藏族自治县,共辖33个县级行政单位,总面积30万平方公里。同时,《规划》将西藏林芝地区、云南丽江市、四川凉山州和阿坝州、青海省玉树州的玉树县、囊谦县和果洛州的久治县、玛多县、班玛县作为延伸区。规划区域内自然和人文资源丰富且品位很高,是全球自然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的重要代表,是全人类宝贵的文化和自然遗产。
该《规划》强调应坚持在资源保护理念指导下的旅游资源、市场、信息、资金、品牌等在区域内的优化配置。《规划》的评审通过,对于科学开发香格里拉地区生态旅游,有效保护香格里拉地区自然和人文生态,实现规划区永续发展,提升香格里拉旅游品牌的国际影响力,具有重要的意义。《规划》通过评审后,有关部门将印发《规划》,由相关省区负责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