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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建立起多层次全覆盖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1月21日   来源:青海日报

    2008年青海省卫生工作会议传出消息:目前,全省40个县(行委)居民参保率达71.37%,覆盖所有城镇非就业居民。至此,青海省已经全面建立了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主体,以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制度为补充,多层次、全覆盖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四大医疗保障体系覆盖全省43个县(市)城镇居民和农牧民人口。

    据了解,在青海省552.02万总人口中,城镇居民为217.02万,农牧民人口为335万。自2007年青海省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以来,已有67.11万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22.1万城镇贫困人口享有贫困医疗救助制度。自2005年青海省推行新型合作医疗以来,到2007年底,全省317.96万农牧民参加了新农合制度,农牧民参合率达95.6%,居全国前列。据调查,新型合作医疗实施以来,全省农牧民患病应就诊而未就诊率平均由52%下降到33%。衡量人民健康水平的三大主要指标明显提高,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下降了36%和40%,人均期望寿命由65.6岁增加到70.34岁。农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提高到75.8%。

    据介绍,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减轻了人民群众就医经济负担,有效缓解了农牧民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社会各界和百姓对各项制度的建立非常拥护。全省不断积极完善各项医疗保险制度,加强农牧区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大力改善县、乡、村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就医环境。目前,全省174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了所有城市人口,“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建设进展顺利,2007年,全省建成1610个村卫生室,112辆流动卫生服务车配发到了青南艰苦地区的14个县。这一系列措施和做法不仅让群众享受到了方便、快捷、价廉的医疗服务,也确保了参保人口病有所医,为农牧民和城镇居民健康撑起了一把有力的保护伞。 (作者:何君 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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