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函
环函〔2008〕61号
关于命名国家环境保护二噁英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你中心所属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提交的关于国家环境保护二噁英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验收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验收委员会对依托你中心建设的重点实验室进行了验收。经验收委员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认为重点实验室在建设期内,以二噁英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为研究对象,围绕其污染来源、排放途径、污染方式及其环境影响等问题,承担国际、国内多项重大科研课题,完成了多项环境二噁英类有机污染物的监测技术、分析方法规范和标准的研究与编制工作,建立了环境二噁英类污染数据信息库和技术服务平台,配备了必要的实验设施和条件,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形成较高的研究开发能力,取得重要研究成果,为国家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实验室完成了预期建设任务,达到了验收要求。经研究,我局同意国家环境保护二噁英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并予以正式命名(见附件)。
请你中心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验收委员会所提建议,继续做好重点实验室的支持和保障工作,加强体制和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强科研梯队建设,扩建实验场地,使之成为国家环境保护二噁英污染控制领域基础研究、优秀人才培养、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进一步为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科学技术支撑。
附件:国家环境保护二噁英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名称
二○○八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国家环境保护二噁英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名称
名 称 实验室主任 依托单位
国家环境保护二噁英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 黄业茹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