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3日上午,湖北省人民政府、贵州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湖北民族学院、贵州民族学院协议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
国家民委主任李德洙、党组书记杨传堂,贵州省人民政府省长林树森,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国家民委副主任吴仕民,湖北省副省长郭生练,贵州省副省长刘晓凯、省政协副主席、教育厅厅长孔令中等同志出席了签字仪式。
根据共建协议,国家民委将对湖北民族学院、贵州民族学院的改革、发展、建设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帮助,使两校在发展规划、教学管理与教学改革、学科建设、科研合作、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工作有较大的提高。湖北省人民政府、贵州省人民政府将把湖北民族学院、贵州民族学院作为湖北省、贵州省重点大学加强建设,在政策、经费、项目、人才、环境等方面给予倾斜与支持,及时帮助湖北民族学院、贵州民族学院解决好发展中的各类困难与问题。
国家民委参与地方民族院校的发展,将为进一步办好地方民族院校,使之成为培养少数民族人才的基地、弘扬民族文化的基地、民族问题与民族理论政策研究的基地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将对我国民族高等教育的发展,对我国的民族工作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
2005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分别与国家民委签订了共建广西民族学院及云南民族大学的协议。两年来,共建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各方面反响很好,对这两所院校的发展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国家民委将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利用共建更好地支持民族院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