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燃池供暖的太阳能房,用方便卫生的水冲厕所,在家随时可洗热水澡——农村清洁能源的使用让黑龙江省农民的生产生活逐渐改观。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6万农户受益于政府支持的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占全省农户总数的3.3%左右;而2008年,还将有12万农户成为清洁能源的受益者。
记者从黑龙江省农村能源办了解到,今年该省将推广户用沼气池11万个,其中“三位一体”和“四位一体”生态家园致富模式户2万户;新建联户沼气工程50处,小型沼气工程100处,集约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20处;推广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发电和固化项目20处;推广太阳房20万平方米、日光节能温室100万平方米、太阳能畜禽舍100万平方米、太阳能热水器3万平方米、太阳能路灯2000盏;推广省柴节煤炕连灶10万个、节能炉6万台、燃池1万个。清洁能源的受益农户总计将达12万户。
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展循环经济及农村实现节能减排,意义重大,一举多得。近两年,黑龙江省农村能源建设长足发展,亮点频频。2007年,省财政扶持农村能源建设资金达到1亿元,项目覆盖13个市(地)64个县(市、区)210个乡镇380个村。越来越多的农民尝到了使用清洁能源的甜头。如绥化市北林区东津镇红光村建设农村能源综合利用示范街,共18户,不仅让农民住上了燃池供暖的太阳能房,洗上了热水澡,烧上了蓝火苗,还把全镇的防疫中心设在该村,养猪实现了科学防疫。克东县宝泉镇平安村70户农民将沼气建设与改房、改厨、改厕、改圈、改炕灶相结合,每户新建一栋30平方米保温牛舍,既改善了生活条件,又发展了生产。
通过各类农村能源项目建设,黑龙江省目前已形成年开发与节约能源40万吨标煤能力,减少二氧化碳排放98.4万吨,实现综合经济效益7亿元。今年全省将力争消除农村清洁能源建设空白村,一方面,承担国家和省安排的农村能源项目的每个县(市、区),至少要培育3~5个典型示范村;另一方面,非项目县要选择基础条件好、农民积极性高且相对富裕的村,培育1~2个典型示范村和一批示范户,不断扩大农村能源建设覆盖面。(吴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