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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推广陕西省"一所一标"商标富农工作经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17日   来源:工商总局网站

    4月6日、7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一所一标”工作现场会在陕西省汉中市召开。国家工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付双建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汉中市委书记田杰、副市长张荣珠出席了会议。田杰代表汉中市委、市政府为大会致辞。

    付双建指出,全国各级工商机关要按照总局党组的安排部署,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努力做到“四个统一”,学习陕西省工商系统“一所一标”工作经验,将商标富农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努力,为全面推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此次会议旨在促进全国各地工商机关进一步交流商标富农经验,交流商标工作。陕西省工商局负责人,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中华商标协会负责人出席了会议,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机关的商标工作负责人、商标干部共计30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去年年初开始,陕西省工商局在实施商标富农战略的过程中,创造性地开展了“一所一标”工作,即一个工商所每年至少引导、帮助辖区内一个农产品申请注册商标;每年在辖区范围内确定至少一个已注册的农产品商标,扶持其成为当地特色农产品商标,鼓励支持商标持有人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提高当地农产品商标注册积极性,带动品牌经济发展,进而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付双建对此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一所一标”工作包含了三层意思,一是帮助注册农产品商标,二是扶持其成为特色农产品商标,三是鼓励其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陕西省工商系统开展“一所一标”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对农产品商标注册产生了很大影响。仅2007年一年,陕西就有375件农副产品商标申请注册,相当于2007年以前农副产品申请商标注册总和的五分之一。其中,汉中市有45件农副产品商标申请注册。汉中市工商局在农产品商标注册方面积累了很好的经验,他们深入扎实地开展工作,指导一些涉农企业积极运用“公司+商标+农户”经营模式,开展订单化、产业化、品牌化经营。其中,午子仙毫茶叶公司等41家龙头企业与农民签约4亿元,使200万农户受益,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

    付双建指出,陕西省工商系统开展的“一所一标”工作在实践中体现出三个特点。一是把宏观目标和具体任务相结合。全国工商系统一半以上的基层工商所设在农村,直接和农民打交道,要实现商标富农的目标,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主力军作用,提出相对明确的指标任务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工作的落实。二是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与当地经济发展相融合。按照周伯华局长提出的“四个统一”的要求,监管与发展不是矛盾的,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全国各级工商机关对“四个统一”的理解不能只是表面的,更重要的是它的实践意义。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要有所作为,就必须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必须把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之中。“一所一标”工作的开展,使基层工商工作能够发挥专业职能作用,深入企业和农户进行指导扶持,为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陕西省工商局、汉中市工商局及当地基层工商所在这方面工作出色。三是在转变工作思路、拓展工商职能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主要职责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近几年,随着监管对象、方式和内容的变化,一些基层工商干部有所困惑,感到无所适从。陕西省工商系统开展的“一所一标”工作在这方面进行了很好的探索。该项工作促使基层工商所干部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学习品牌经济知识,研究品牌经济规律,并积极向广大农户和涉农企业传授,整合品牌经济的资源,符合国家工商总局党组“四个统一”的工作要求,体现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对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其他业务工作如果都这样做,那么基层工商所的工作空间还很大。陕西省工商系统的工作对全国具有启示作用,跳出了固有的思维定式,延伸、增加了监管服务理念和内容,创新了管理模式。

    付双建强调,商标作为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是企业开拓市场的重要工具,也是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农产品使用商标更是有着深远的经济意义和重大的法律意义。从经济意义上讲,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实施品牌化管理战略,有利于培育地方主导产业,有利于调整农业结构,有利于依法保护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权益,从而加快农业市场化步伐。建立以商标标示的农产品为依托的农业生产基地,组建集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公司+商标+农户”的经营模式,有效解决了个体生产与统一市场之间的矛盾,不仅可以提高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而且可以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从而有效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如果广大农民不能实现小康,就不能说全国全面实现了小康社会,所以实施商标富农战略,促进农民致富,意义非常重大。从法律意义上讲,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是我国唯一直接涉农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为农产品注册商标,有利于保障农民及涉农企业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谈到保护,要从被动保护和主动保护两个方面考虑,一方面,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受到法律保护;另一方面,商标所有人可以主动通过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我国商标保护实行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并行的双轨制,注册了商标,就可以获得行政和司法两个方面的保护。

    付双建指出,“三农”问题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又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长期以来形成了一大批各具特色的农产品,但这些产品注册商标却很少,难以形成产业化优势,市场的占有率较低。如果农副产品商标的数量能够快速增加,并能够运用商标带动这些农产品占领市场,将有助于解决当前我国农业生产中普遍存在的规模小、经营分散、市场反应慢、无法形成品牌优势等问题。近年来,全国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决策以及国家工商总局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工作作为工商系统服务“三农”的切入点,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开展商标富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至2007年年底,我国涉农产品的注册商标数量达到500067件,约占注册商标总量的16.46%。2007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加快了地理标志的审查进度,注册地理标志82件,目前地理标志注册总量达到301件。国家工商总局依据《商标法》已认定的1234件驰名商标中,涉农产品商标有290件,地理标志有14件,安溪铁观音、绍兴黄酒、盘锦大米、泰和乌鸡等地理标志相继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工商机关同时加大了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

    付双建指出,各级工商机关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工作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各地干部和农民群众普遍反映,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与保护给他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是工商部门为广大农民做的一件大实事。商标富农大有作为,各级工商机关一定要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全力推进。这是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重要战略部署的要求,是工商部门服务“三农”工作、落实“四个统一”的需要,也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增加农民收入、促使农民致富的需要。

    付双建强调,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聚焦“三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强调,要“积极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培育名牌农产品,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培育壮大一批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支持发展‘一村一品’”。周伯华局长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提出,要继续支持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商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工作任重而道远。全国各级工商机关要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四个统一”,进一步做好商标富农工作。

    付双建对全国各级工商机关进一步做好商标富农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把推动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加强对农民和涉农企业的商标法律宣传,努力提高农民和涉农企业主动注册商标、精心培育商标、自觉保护商标的意识。要采取通俗易懂的形式和生动活泼的实例,提高农村、农民的商标意识,引导鼓励农民、涉农企业及有关协会、组织注册使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

    要加强对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指导。各级工商机关要重点引导以农业资源为依托的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利用商标提高农副产品市场竞争力,大力支持涉农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培育我国的国际知名农产品商标。要引导企业和农民根据自身需求,及时申请注册符合法律规定、具有独创性的商标;积极引导农民和涉农企业依法使用注册商标;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注册商标,利用国际贸易规则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指导农民和涉农企业注重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要进一步完善商标富农机制。各级工商机关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发展规划和推进措施;要层层抓落实,以工商所为单位,对辖区内农副产品商标拥有和使用情况进行细致的调研,逐级上报,汇总分析,确定重点,积极扶持。

    要积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一方面,要继续推广“公司+商标+农户”的经营模式和开展“一所一标”工作的经验,充分发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在促进农业产业化、市场化过程中的积极作用。要重点关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商标富农工作,大力推动这些地区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要用典型的力量引导农民自觉利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增加收入。实践证明,树立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用商标增收的典型,是转变农民观念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要进一步加大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行政保护力度。要重点查处侵犯农产品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专用权案件,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局长李建昌要求参加此次会议的各地商标工作负责人、商标工作干部,一定学习好、领会好、汇报好、贯彻好、落实好付双建副局长代表国家工商总局所作的重要讲话的精神,认真借鉴和学习汉中市开展“一所一标”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党组的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增强商标意识,加强商标工作队伍建设,做好商标工作,充分发挥商标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现场会上,陕西省工商局负责人向与会代表介绍了该局开展“一所一标”工作的具体经验和做法。在“一所一标”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汉中市工商局的有关负责人向与会代表介绍了他们的工作心得。基层工商干部、村干部、涉农企业代表也围绕“一所一标”工作作了精彩发言。

    会议第二天,付双建深入基层,看望了南郑县工商局大河坎工商所的全体工商干部,考察了“一所一标”工作情况,面对面了解基层工作情况。付双建鼓励基层工商干部再接再厉,努力做到“四个统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帮助更多的农民走上致富路。与会代表对南郑县罗帐岭茶场和南郑县工商局大河坎工商所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参加了在当地举行的商标富农大家谈现场会。(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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