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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发布公告提醒:防止食源性寄生虫病的发生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30日   来源:卫生部网站

卫生部发布2008年第11号公告

防止食源性寄生虫病的发生

    卫生部近日发布2008年第11号公告,针对摄食生鲜水产品感染食源性寄生虫病的健康风险,提醒餐饮单位和消费者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食源性寄生虫病的发生。

    近期,云南省大理州陆续发生33例广州管圆线虫病病例。经调查,这些病人均有生食螺类和生鱼片的经历。广州管圆线虫病是一种人畜共患寄生虫病,可引起头痛、头晕、发热、颈部僵硬、面神经瘫痪等症状,严重者可致痴呆等。该病潜伏期为3-36天,平均16天。经口感染是广州管圆线虫病的主要感染途径,人食用生的或加热不彻底的含感染期幼虫的螺类后,可感染广州管圆线虫病。此外,进食未加热熟透的或生的含感染期幼虫的蛙、虾、蟹、鱼、猪肉以及被污染的水、蔬菜等食物也可能被感染。夏季是食用生鲜水产品的高峰季节,卫生部就此公告:餐饮单位应严格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办法》的要求采购、加工水产品,不得提供可能被寄生虫污染的生食水产品。制作生食海产品,应在专间内使用专用工具和容器加工,避免交叉污染;制作水产品,加工要彻底,要加热至熟透。加工过程中,不用盛过生鲜水产品的器皿盛放其它直接入口食品,加工过生鲜水产品的刀具及砧板必须清洗消毒后方可再使用。消费者应避免进食生鲜的或未经彻底加热的水产品,尤其不要生食螺类等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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