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中央财政向灾区预拨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金25亿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20日   来源:财政部

    5月20日,中央财政向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省(市)紧急预拨临时生活救助资金25亿元,用于地震灾区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其中,因灾无房可住、无生产资料、无收入来源的困难群众,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因灾造成的“三孤”(孤儿、孤老、孤残)人员,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受灾的原“三孤”人员补足到每人每月600元,以上补助期限均为三个月。 截至5月20日14时, 全国财政部门共投入抗震救灾资金117.2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86.79亿元,地方财政投入30.48亿元(含使用捐赠收入安排的支出10.2亿元)。  

 
 
 相关链接
· 财政部就实行有利于扩大就业的财政政策答网民问
· 财政部:救灾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 确保紧急救援
· 财政部宣布:我国对磷产品加征100%特别出口关税
· 民政部与财政部决定再次增加采购物资品种和数量
· 财政部税务总局通知6月起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