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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级工商机关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20日   来源:工商总局网站

    近一时期,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反兴奋剂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工商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深入开展对化工类企业非法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的清理,严肃查处重大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部署要求。各地根据全国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提供的关键词,对全国化工类企业进行摸底,与当地药监部门共同开展清查;发挥年检的作用,对化工类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年检审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供的270多条网络贩卖兴奋剂的线索展开查处。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10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出动检查人员30151人次,对59735户化工类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其中6个奥运赛点城市出动检查人员3899人次,对4659户化工类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了一批违法企业。

    北京市工商局对596户化工类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检查。上海市工商局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同制定对化工类企业的“零申报制度”,并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天津市工商局与当地药监部门共同制定了对13832户化工类企业的检查方案。青岛市工商局按照五个阶段展开清查。沈阳市工商局出动执法人员1231人次,调查化工类企业3197户,并逐户签订了承诺保证书。秦皇岛市工商局设立举报电话,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鼓励社会各界举报违法线索。

    重庆、河北、山西、山东、江苏、安徽、湖北、浙江、广东、辽宁、吉林、甘肃、宁夏、贵州等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制定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同对化工类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重点清查,对生产企业和药品市场进行明察暗访,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非法生产经营兴奋剂行为进行查处,专项治理工作呈现出起步稳妥、开局良好的局面。

    为了把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推向深入,针对当前兴奋剂生产经营隐蔽性强的特点,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设置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信箱,加大案件线索收集力度。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下发《关于联合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督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统筹部署、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准确掌握兴奋剂治理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推动治理各项任务的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部门就治理化工类企业非法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工作发布公告,要求化工类企业立即开展自查,严禁化工类企业擅自生产经营或通过互联网宣传和销售兴奋剂目录所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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