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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26日对文化系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出部署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29日   来源:文化部

    在6月26日于四川成都举行的地震灾区文化恢复重建新闻通气会上,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介绍,文化部已作出工作安排,近期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支持地震灾区灾后公共文化设施重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重建过渡期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文化部还对文化系统对口支援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行了布置。

    按照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重建规划组的要求,文化部具体负责制定文化灾后重建规划,包括公共文化设施重建规划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专项规划。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文化部成立了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指导小组,在分赴四川、甘肃、陕西等省调研的基础上,经与受灾省市文化部门协商,形成了《公共文化设施灾后重建规划指导意见》,于6月13日下发。同时,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会同有关省市文化厅局加紧制定《灾区公共文化设施重建规划》和《汶川地震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恢复重建规划纲要》,包括《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7月20日前将按照要求上报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灾后重建规划组。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文化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文化部正组织力量加紧制定《汶川地震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恢复重建规划纲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加大对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投入,支持受灾省市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进行抢救性保护,新建和维修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传习所等;支持灾区制定保护规划,抢救珍贵资料,支持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帮助灾区尽快恢复工作。为加强羌族文化遗产的保护,文化部制定了《地震灾区羌族文化保护工作方案》,并与国家文物局、国家民委共同成立羌族文化遗产保护协调小组,由文化部部长蔡武任组长,统一协调指导羌族文化遗产抢救、保护、规划和重建的各项工作。设立专家委员会、文物保护工作小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小组和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工作小组,推动开展各项工作。目前,文化部正组织专家研究论证建立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抓紧进行建立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相关工作,采取措施,对羌族文化遗产进行整体性保护。

    文化部和财政部就支持灾区重建过渡期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作了安排。在重建过渡期内将支持灾区在集中安置点建设过渡性综合文化服务站,还将为重灾县(区)每个县(区)配备1辆流动文化车和1万册图书,支持文化单位到灾民安置点开展流动文化服务。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将根据灾区需要,为灾区配置资源,深入灾民安置点,为群众提供经常性服务。为了慰问灾区群众,文化部和有关省市文化厅局还组织了文艺小分队,目前正在灾区慰问演出,受到灾区群众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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