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卫生厅公布对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0217号提案(邵瑛委员的提案)《关于加强我省农民工职业病防治的建议》进行的答复。根据答复,将建立湖南省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基金,用于没有单位承担责任、或责任单位没有履行义务能力的农民工职业病人的救助,完善司法救济和法律援助制度。
关于提案中的“制订我省职业病防治规划问题”,湖南省卫生厅表示,湖南省将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8-2015)》的要求,制订全省职业病防治总体工作规划和农民工职业病防治专项规划,成立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统一规划、统筹安排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