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海关总署核准奥林匹克标志通过知识产权海关备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7月31日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关于核准奥林匹克标志通过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的补充公告
海关总署2008年第49号公告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及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于2008年7月8日向我署提出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经审核,我署已核准。现将备案情况公告如下:

    权利人: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权利名称:奥林匹克标志。

    进出口侵犯上述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货物的,海关将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二00八年七月十五日

 
 
 相关链接
· 关于在“2008中国奥运旅游年”加强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
· 涉及奥林匹克等特殊标志案件成知识产权审判重点
· 奥组委介绍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和反隐性市场等
· 北京把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等作为知识产权保护重点
· 海关查获大量涉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旅游鞋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