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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台风"鹦鹉"防灾救灾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22日   来源:民政部网站

    8月20日,民政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等地民政部门切实做好今年第12号台风“鹦鹉”的防灾救灾工作。

    通知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日前针对“鹦鹉”台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继续强化监测和预报,及时作出相应部署,科学安排人员转移,严防次生灾害。当前又正值奥运会召开期间,做好“鹦鹉”台风防灾救灾工作,意义尤其重大。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鹦鹉”台风的防灾救灾工作,坚决防止和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靠前指挥,层层落实救灾责任制,切实加强与当地气象、水利、国土等相关部门的密切沟通和联系,高度关注“鹦鹉”台风的未来走向和可能影响,根据“鹦鹉”台风的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速度以及可能带来的大风降雨,及时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救灾工作的首位,对台风可能造成灾害的地区,要坚决迅速紧急转移危旧房屋及低洼、危险地段等危险区域群众,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渔船回港、渔排人员上岸等紧急避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要切实做好应对“鹦鹉”台风的救灾人员、物资和避难场所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救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展开。

    通知指出,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肃值班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熟悉救灾业务的人员24小时应急值守,及时通报相关灾害信息,发生紧急情况及时处置并迅速上报,确保联络渠道通畅。要进一步加强灾情管理工作,按照《自然灾害统计制度》要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填报相关表格和数据,认真做好灾情信息的统计和报送工作,确保灾情报送及时、数字客观和内容完整。要按照灾情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向社会公布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紧急转移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置工作,及时调运、发放救灾资金和物资,细致了解受灾群众的需求,结合本地实际,千方百计,克服困难,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住处、有干净的饮用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确保受灾地区人心安定,社会秩序稳定。务必要在灾害造成的危险区域、危险地段和危险房屋设置明显标志,并安排专人值守,坚决杜绝受灾群众因擅自返回危险区域、危险地段或危险房屋而发生新的伤亡。

    通知指出,各地民政部门要根据本地救灾工作的实际,切实做好应急救助物资储备工作,进一步丰富储备物资的品种和数量,做好协议储备和实物储备,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应急采购机制,加强与本地交通、铁路等部门的协调,做好救灾物资紧急调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灾害一旦发生,救灾储备物资能及时安全运抵受灾地区,保障救灾物资的供应,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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