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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与重庆市协议共建统筹城乡卫生发展试验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0月10日   来源:卫生部网站

    2008年10月10日,卫生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在京举行共建统筹城乡卫生发展试验区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卫生部部长陈竺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市长王鸿举出席并分别代表卫生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签署协议书,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谢小军出席并介绍有关情况,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主持。

    国务院批准在重庆市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中央推动中西部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是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必然要求,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在重庆市开展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方面的探索,有助于为全国统筹城乡卫生发展探索新路。重庆市和卫生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决定在重庆市共建统筹城乡卫生发展试验区。卫生部对重庆市开展统筹城乡卫生发展试验的工作十分重视,决定将支持重庆市推进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积极协调,在政策、资金、项目、人才培养等方面对重庆的卫生改革与发展予以大力支持,与重庆市一道共同促进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顺利推进。

    据介绍,合作协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内容涵盖了城乡卫生事业统筹发展的关键要素,以卫生资源调控、公共卫生服务建设、医疗保障改革等为重点,以促进居民享有均衡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中央和地方互动合作,共同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快速发展。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卫生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卫生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了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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