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吉林:贯彻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措施 促进经济发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1月24日   来源:吉林日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中发〔2008〕18号),促进吉林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定信心,积极应对,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近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已成为全国经济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今年前三季度全省经济继续保持了2006年以来的快速增长势头,GDP增长16%,1-10月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5.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4.6%,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38.2%,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居全国前列,经济运行态势总体良好。但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经济的影响也开始显现,工业增幅回落,汽车、钢铁、化纤等产业受到一定冲击。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中央决定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大投资力度,着力扩大内需。这给我省加快发展、加快振兴带来了重大机遇。我们要统一认识,振奋精神,精心谋划,真抓实干,积极应对挑战,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全省经济社会继续又好又快发展。

    二、全力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保障。要紧紧抓住国家加大投入的有利契机,重点实施铁路、公路、机场、水利、电力、生态环保、城市公共设施、民生八大工程,投资4000亿元左右,推动我省基础设施建设跃上历史性新台阶。

    三、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实施《吉林省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总体规划》,着力提高全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加快中部土地保护和西部土地整理、标准粮田建设工程等项目的建设进度。建设生态农业、节水农业、全程农机化和农业科技四个示范区。抓好粮食仓储、烘干设施及粮食战略装车点建设,加快构建粮食现代流通体系。用粮食增产支撑和带动畜牧业升级,实施畜牧业百亿斤肉工程。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整体提高吉林农产品标准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

    加快建设新型工业。认真落实省政府出台的促进汽车、石油化工、轨道客车、食品工业、医药、信息产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并实施产业跃升计划,鼓励企业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进一步加强省级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利用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有利时机,把握国内外金融市场及汇率变化,促进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大力引进先进技术和装备,增强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全面提高我省工业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完善工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大企业重点新产品研发力度,提高终端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比重,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完善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进程,培育和引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加快产业要素集聚和企业集群化发展,加强各级各类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支柱、优势和特色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按照解放思想、创新突破、非禁即入、全民创业的原则,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在市场准入、产业发展、税费减免、财政扶持、金融支持、价格调整、土地利用、公共服务等八个方面加大扶持支持力度。保持服务业增速不低于经济增长速度,努力提高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围绕现代物流、汽车服务、金融保险、软件外包、品牌会展、文化创意等领域,集中力量抓好20个服务业园区、20个服务业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旅游资源,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以长白山为主体的具有吉林特色的旅游品牌,尽快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省支柱产业。

    四、加快发展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

    加快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学校校舍改造及其他各级各类学校校舍新建和改造加固,重点支持农村初中校舍改造、中等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

    推进卫生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抓好公共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市级以上中医院、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实施“吉林省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重点推进全省乡镇综合文化站、省博物院新馆、省美术馆新馆、省图书馆新馆和省群众艺术馆改建项目建设,加快长春科技文化中心建设进度。

    五、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立足我省科教资源优势,加快提高经济整体竞争力。制定和实施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大幅度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科技成果转化率和高技术产业占GDP的比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施10个左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积极推进长春国家光电子、长春国家生物、通化国家生物、长春汽车电子、吉林新材料五大产业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加快自主创新,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增强市场竞争力。积极打造科技创新平台和服务平台,建设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研发平台,推进产学研结合。

    六、扎实推进节能减排

    以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节能减排任务为目标,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加强监督,集中力量抓好100户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节能工作,实施100个节能改造项目,推进燃煤锅炉改造、热电联产、绿色照明等十大节能工程和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城市污水处理、重点区域污染防治、电厂脱硫四大减排工程。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

    七、促进民营经济腾飞

    以提升速度、做大总量、提高质量为总体目标,通过政策扶持,进一步放开、搞活,促进民营经济整体腾飞。认真落实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尤其在市场准入、税费减免、发展环境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执行停收个体工商户“两费”规定;对新申请从事服务业的非公司制企业,放宽出资额限制,免收注册登记费;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免收营业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教育附加;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新创办服务业企业,两年内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鼓励引导中小企业发展配套型、资源加工型、科技型以及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深入实施“千户企业成长工程”,鼓励兼并重组、资本运作、技术创新,做大做强做特一批企业。建立健全创业培训和指导服务体系,培育创业主体,实施“万名创业者、万名小老板”培育计划,形成千军万马齐创业的导向和氛围。

    八、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进一步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抓紧落实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城乡低保补助水平的政策措施。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关于提高各类优抚对象补助的政策。按照国家要求较大幅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和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购买农机具补贴等标准,着力提高农民收入。进一步拓宽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渠道,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发展劳动密集型的县域工业和传统服务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增收机会。

    九、扩大重点领域消费

    认真落实促进农民增收减负的政策措施;继续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即“新网工程”)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争取三年内连锁农家店总数达到1.5万户左右;引导农民合理消费,制定出台一系列引导、鼓励农民从事教育、文化、卫生保健、旅游、信息的消费政策;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民对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支出预期;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和条件,大力培养和引导农村消费。制定出台促进汽车消费、房地产业发展等保障措施。通过实行优惠价、提供金融服务、简化交易手续、开展团购、取消不合理收费等办法促进轿车省内销售;制定鼓励居民购买和使用经济型轿车的政策,规范二手车市场。减免住房交易税费,降低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适当提高普通商品住房的界定标准,进一步简化房地产开发办事流程,降低交易成本、提升消费信心,帮助群众改善居住条件。清理针对房地产项目设立的各种乱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尽快出台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十、保持出口稳定增长

    充分利用国家出口退税、外贸发展基金、财政贴息等政策措施,加快出口基地建设,重点支持具有优势的机电产品、农产品、医药等商品的出口,积极培育出口增长点。根据市场变化,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发挥优势,积极开拓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出口市场,大力发展边境贸易。继续加大对增加出口规模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

    十一、加大财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全面落实国家增值税转型改革各项措施,切实减轻企业税负。积极筹措配套资金,及时拨付国家补助资金,确保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落实到位,保证项目尽早启动实施。大力开展财政增收减支工作,依法加强税收监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保持财政收入较快增长。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会议费、接待费、购置费、出国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继续实行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零增长;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增加教育、社保、就业、医疗卫生、廉租住房、公共安全等民生支出。继续安排政府奖励资金投入,支持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工业提速增效、全民创业等活动的开展;落实激励性转移支付政策,适当增加转移支付规模。

    十二、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

    做好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和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供应工作,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及时疏导价格矛盾。落实好各项补贴政策,确保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经济形势变化而下降。进一步理顺成品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完善煤电联动价格政策,稳妥推进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及排污收费改革。继续落实棚户区改造、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科技成果转化、就业和再就业等各项税费减免政策,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

    十三、合理扩大信贷规模

    各类金融机构要结合吉林实际,加快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提高信贷服务能力,支持全省扩大内需和项目建设。重点加大对“三农”、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兼并重组、过剩产能向外转移、节能减排、出口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经济建设。继续限制对“两高”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劣质企业的贷款。

    十四、完善金融体系建设

    积极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力争今年底有10户以上小额贷款公司挂牌营业,明年争取每个地级市至少设立1家,一半以上县(市)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数量达到30家以上。在今年引进招商银行的基础上,明年争取民生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等外埠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整合壮大我省现有融资平台,提高平台信用等级,增强平台融资能力。发展壮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设立产业基金。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短期融资券发行工作。

    十五、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利用国家扩大内需、调整结构的机遇,积极吸引外资和民间资本,主动承接“南资北移”,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我省经济建设。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抓好引资信息化、产业招商和战略投资者引进,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招商活动。加强招商引资平台建设,继续办好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

    十六、有效防止工业生产下滑

    针对当前工业增长回落、企业效益大幅下降等问题,认真研究对策,出台《关于促进工业经济继续保持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保工业生产稳定,促工业经济增长。强化工业生产组织协调,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做好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的组织;强化产需衔接,加快产成品流动,拉动省内需求,稳定和扩大市场份额;创造各种有利条件,推动建成项目尽快投产,形成一批新的增长点;积极开展银企对接,化解企业生产运行中的资金供应紧张矛盾;关注中小企业的发展,在融资、信用担保、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组织引导企业创新机制,加强管理,节本增效。

    十七、强化工作落实

    今后一个时期,要把贯彻中央扩大内需政策、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涉及重大事项,要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同时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确保中央和省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对所有扩大内需项目,要建立“绿色审批通道”,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十八、严格监督检查

    切实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要继续推进投资结构调整,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控制“两高”行业、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引导生产要素合理布局,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严禁建设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严格执行投资项目有关标准规定,加强工程监理,保证工程质量。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公开透明的运行和监管机制。加强审计监督,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要联合进行全程监督检查,防止铺张浪费和职务犯罪。严肃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相关链接
· 吉林全面推进8大重点工程 12个重大结构调整工程
· 吉林: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迈向农村经济强省
· 吉林经济总量翻一番通过投资拉动再造“新吉林”
· 吉林:粮食总产285亿公斤 综合生产能力上新台阶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