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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家电下乡中标企业提出六点要求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01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11月30日,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在北京召开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会议,部署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商务部副部长傅自应、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娄勤俭出席会议并讲话。

    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扩大内需、改善民生、拉动消费带动生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举措。家电下乡在全国推广,既有利于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也有利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时,对于建立健全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缓解家电及相关产业的困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部署,对农民购买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等四类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财政补贴。对补贴产品设定最高限价,彩电不超过2000元,冰箱不超过2500元,洗衣机不超过2000元,手机不超过1000元。家电下乡在各地区实施的时间统一暂定为四年。按照启动的时间顺序,“家电下乡”工作分三批进行:第一批,山东、河南、四川、青岛三省一市继续执行到2011年11月底,并从2008年12月1日起按新的政策调整执行;第二批,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十个省(区、市),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实施,执行到2012年11月底;第三批,其余22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2009年2月1日起,执行到2013年1月底。

    娄勤俭副部长在讲话中指出,工业和信息产业部非常重视农村需求和为农民服务,把推动和促进农业及农村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长期以来,我国农业为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提供了支持和积累,使产业快速发展,成为全球制造业大国。现在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具备工业反哺农业的条件与基础。家电下乡就是实现“以工促农”、“工业反哺农业”一个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同时,家电下乡有利于农村市场消费市场启动,将给产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特别是将有力支持国内企业和国产品牌产品的发展。

    为做好全面推广家电下乡工作,娄勤俭副部长对参与家电下乡的家电产品生产制造和服务企业提出了六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各个企业要充分认识家电下乡的重要意义,把家电下乡作为企业的重要工作组织好、实施好,切实带头做到“以工促农”、“工业反哺农业”。

    二是要提升产品性能。企业要加强产品开发,针对农村地区实际情况提高家电下乡产品的抗电压波动能力、信号接收能力、防潮防热能力等性能,并适合农民使用习惯,要做到不但让农民“用得起”,还要让农民“用得好”。

    三是要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将家电下乡产品质量放在第一位,加强产品质量控制和检测,把好产品质量关,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四是要做好产品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企业要在产品销售推广的同时加强售后服务渠道建设,切实为农民做好产品安装、调试、故障维修服务等工作,以此树立起企业品牌的良好形象,努力提高农村消费者对家电下乡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五是要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改进产品和服务。要根据家电下乡工作推广情况和使用情况,及时改进、完善产品与服务,特别是做好地震灾害地区、冰冻灾害地区、边远山区的服务。

    六是要帮助农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深入了解农民需求、使用习惯和使用环境,有针对性地研究开发更多适用的家电产品,以满足全国农民群众实际消费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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