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通告
 
甘肃省:加强监督 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序运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10日   来源:甘肃日报

    甘肃省监察厅、省林业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依法规范有序运行的通知》,要求各级监察机关和林业部门要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

    根据通知精神,甘肃省监察厅、省林业厅决定从现在开始到今后几年内,在全省范围广泛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监督检查活动。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纳入政务、村务公开,公开改革的内容、程序、方法和结果,确保农民群众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严防暗箱操作、以权谋私,使改革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要切实加强对各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中央《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以及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培训班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保证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

    通知强调,各级监察机关要加大执纪力度,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凡在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不认真履行领导职责、工作作风不实、落实措施不到位的,敷衍塞责、玩忽职守、推诿扯皮、失职渎职、临危退缩的,挤占截留挪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借改革之机以权谋私、为本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甚至在改革中造成乱砍滥伐、大规模群体性上访等严重问题的,要严肃党纪政纪,从严从快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健全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妥善解决林权纠纷,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化解矛盾,把影响稳定的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改革平稳运行、社会和谐稳定。各级监察机关和林业部门都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和查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的各类违纪行为。

    省监察厅受理电话 :0931—8873186;省林业厅受理电话:0931—8871870;省林改办受理电话:0931—8825595。(记者 白德斌)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