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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确保工资发放 性质恶劣欠薪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1月05日   来源:浙江日报

    日前,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确保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无故拖欠、克扣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企业,各级劳动部门要联合工商部门进行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通知指出,春节前,全省各地以加工制造、建筑施工、交通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租赁厂房经营企业为重点,集中开展一次企业支付工资情况的专项检查。同时,强化对工资支付不规范企业特别是欠薪企业的日常监控,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隐患,坚决打击企业欠薪逃匿。对连续两个月不能正常支付职工工资的企业,要及时采取措施;对少数经营特别困难又暂时难以筹集资金支付工资的企业,要加强协调,采取多种形式,帮助企业筹措资金渡过难关,确保及时支付职工工资。

    通知要求,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农民工,各地要按规定及时核发一次性生活补助。要通过当地企业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吸纳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强劳务输入地与输出地之间的信息沟通联系,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加强农民工的创业培训,引导掌握一定技能、积累一定资金的农民工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记者 阮蓓茜 通讯员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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