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厅5日发布消息,福建省将从今年起到2011年,通过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完善租赁补贴制度和实施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等方式,基本解决13万户现有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实物配租解决10万户,发放租赁补贴3万户。
福建省将抓住国家支持廉租房建设的机遇,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廉租住房房源。一是在目前已竣工、在建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收购一批作为廉租住房;二是对符合条件的现有存量公有住房、安置房,改造后作为廉租住房,并结合棚屋区、危旧房改造,对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优先予以解决。三是推动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供应对象逐步实现衔接,经济适用住房实现租售并举,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四是在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及普通商品房中配建廉租住房。(记者 吴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