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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会议提出突出重点真抓实干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1月10日   来源:云南日报

    1月9日上午,云南省和谐社区创建工作暨示范社区命名表彰会在昆明召开。昆明市五华区大观街道三合营社区等全省首批50个示范社区受到表彰。

    会议提出,要按照构建和谐云南的总体部署,切实深化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以加强党的领导为核心,政府推进为主导,服务群众为重点,维护稳定为基础,健全管理体系,发展公共服务,丰富社区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努力建设一批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争取到2009年底,全省40%的城市社区和5%的农村社区达到“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要求;到2010年底,全省80%的城市社区和10%的农村社区达到“六好”要求。

    省委副书记李纪恒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充分肯定了2007年以来云南省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着眼大局,立足实际,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做好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在创建过程中,要坚持“五个原则”:坚持以社区居民的需求为导向、参与为动力和满意为准则开展社区工作,让社区居民在社区发展中得到实惠,在参与和谐社区的建设中实现自身的发展;坚持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统筹发展,切实深化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有重点、分步骤地推进;坚持充分尊重社区居民的主体地位和社区自治组织的基础地位,推进社区依法管理、依法自治;

    坚持整合资源、共建共享,充分调动驻区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和民间组织等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社区居民实际需要出发,从能够办得到的事情做起,做到一项项落实、一项项推进,使和谐社区建设持续不断迈上新台阶、提上新水平。在具体实践中,要统筹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社区服务水平,积极引导居民和驻区单位广泛参与社区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队伍,高度重视平安社区建设,积极创建文明社区,不断提高和谐社区建设水平。

    李纪恒强调,建设和谐社区,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级责任,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加强典型引导,进一步加大社区建设投入,强化管理监督,坚持以评促创,确保和谐社区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副省长曹建方主持会议并对做好和谐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记者 谭晶纯 季征(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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