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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劳动保障部门多措并举保企业 保就业 保收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2月01日   来源:广西日报

    随着金融危机对我国企业的影响加深,部分企业关闭、停业、歇业,返乡农民工逐渐增多,预计到2009年春节后,广西无法继续上岗就业的农民工将达到120-150万人,就业形势十分严峻。为此,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南宁召开“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做好当前就业工作”新闻通报会,打出政策“组合拳”,力保全区今年就业工作稳定。

    ——投入超3亿元就业培训资金,提高农民工再就业竞争力。一方面,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将安排8000万元,各市、县也配套安排8000万元,同时中央转移支付的就业补助资金中安排8000万元,专项用于返乡农民工的创业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企业转岗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等。此外,自治区从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中拿出1.5亿元,用于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农民工)的培训。另一方面,适当提高农民工培训的补贴标准,允许返乡农民工二次享受培训补贴;出台鼓励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的政策,如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落实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税费减免政策等。

    ——在不影响职工应享权益的前提下,为困难企业提供社会保障方面的支持。一是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时间为2009年内,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二是今年内各统筹地区可适当降低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率,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三是今年对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进行调整,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四是降低医疗保险的参保门槛,建立适应不同经济状况企业的多个参保平台政策。五是出台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政策,各统筹地区可设定退休人员终身享受基本医疗待遇的条件。

    ——强化就业服务,为企业和劳动者排忧解难。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健全监测制度和农民工返乡报告制度;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对城镇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村劳动力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等“一条龙”服务,帮助他们及时实现就业;加强农民工输入地和输出地政府的相互衔接和协调,做好农民工返乡的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坚持跟踪督查与延伸服务、刚性执法与柔情服务、宣传教育与执法处理相结合;提供在工资保证金方面的适度从宽服务,对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特别是目前资金周转困难的诚信企业,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存入,或者按工程项目施工进度以及工资支付进展情况先予部分返还甚至全额返还保证金,以帮助企业渡过资金周转难关。(记者 周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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