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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灾后重建专项实施规划出台 范围为8个县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2月03日   来源:甘肃日报

    经甘肃省政府同意,由省发改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编制完成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专项实施规划日前印发。对国家确定甘肃省灾区的733.89亿元重建投资需求,分领域进行了项目安排。这笔资金占国家灾后重建投资总需求1万亿元的7.34%。

    规划范围为汶川地震甘肃省重灾县,包括陇南市的武都区、文县、康县、西和县、成县、徽县、两当县和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等8个县区。包括城镇体系、农村建设、城乡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产力布局和产业调整、市场服务体系、防灾减灾、生态修复和土地利用等10个专项规划。

    甘肃省灾后恢复重建专项实施规划,是根据《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依据国家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10个专项规划,结合甘肃省地震灾区的实际编制完成的。规划中,综合考虑了恢复重建的需要和工业化、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以及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重点对规划区内城镇和乡村的布局、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业生产设施建设、工业生产设施建设、防灾减灾和生态环境以及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土地整理和复垦等做出了安排,明确了建设用地规模,安排了相关领域的恢复重建项目。(记者 宋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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