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公安部消防局提醒民众燃放烟花爆竹注意消防安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2月04日   来源:公安部网站

    元宵节即将到来,又将迎来烟花爆竹燃放高峰期。公安部消防局2月3日发出提示,提醒民众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注意消防安全,一定要在规定时间、指定的地点燃放。

    据统计,近年因烟花爆竹燃放不当造成的火灾呈上升趋势,仅今年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就占火灾总数的40.9 %。在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还会导致群死群伤的惨剧发生。2008年9月20日,深圳舞王歌舞厅造成44人死亡火灾的直接原因是使用自制礼花弹手枪发射礼花弹,引燃天花板所致。1月31日,福建长乐“拉丁”酒吧造成17人死亡的火灾,直接原因也是酒吧内举行生日聚会燃放烟花,引燃上方悬挂物所致。

    公安部消防局再次提醒您,燃放烟花爆竹时,请一定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燃放,不要在人员密集场所、住宅、车站、码头、飞机场、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场所、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地燃放,不能在室内、阳台等地燃放。儿童燃放时要有成人陪护。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