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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 确保813万亩红线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2月11日   来源:青海日报

    近日,青海省政府发出《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2008年度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计划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并在2月6日召开的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对海南州政府、海北州政府、海西州政府和海东行署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省政府与各地政府签订了2009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今年为加大力度,省政府第一责任人与各州地市第一责任人,省政府主管领导和与各州地市第一责任人分别签订了责任书。

    2008年青海省各地层层落实责任制,强化耕地保护工作,耕地保护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地根据《责任书》确定的耕地占补平衡任务、项目用地计划分别按项目进行了审核验收,使耕地占补平衡和用地计划指标落到实处;城市分批次建设项目审批严格按照耕地“先补后占”的规定,在本地区不能完成占补平衡任务的,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由省国土资源厅选择与耕地占补平衡挂钩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统一实施,确保了全省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严格执行建设用地预审制度,确保全省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不突破。同时通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全年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32个,投入2.3亿元,总规模14.9万亩,可新增耕地4.9万亩。其中4个耕地“占补平衡”项目通过验收,新增耕地2万亩,实现了全省耕地“占补平衡”。这些措施确保了813万亩的耕地保护目标,使全省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了确定的目标。

    为切实保护好有限的耕地,青海省从2005年起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签订和考核工作就纳入了全省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每年年初省政府与各地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年终由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省统计局联合考核,现已成为全省耕地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记者 寇俊山) 

 
 
 相关链接
· 国土资源部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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