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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实施生鲜乳安全保障新规定保障奶源质量安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2月12日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

    日前,天津市实施了一系列生鲜乳安全保障新规定,在全市奶牛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派驻24小时监督员,并在收购运输环节实行溯源制,全力保障产自天津地区的奶源质量安全。

    三鹿奶粉事件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牛奶质量安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天津市畜牧部门结合天津实际,对生鲜乳生产、收购等环节出台新规定进行严格监管。

    目前,天津市畜牧部门在生鲜乳的收购与运输环节实行准入和溯源制度。在收购环节,生鲜乳收购站必须具备六个方面条件,即生鲜乳收购站符合生鲜乳收购站建设规划布局、收购场所符合环保和卫生要求等,才能获得由畜牧部门发放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在运输环节,生鲜乳运输车辆要符合奶罐材料无毒无害、保温卫生、运输中有能力快速将生鲜乳恒温至4摄氏度等五个条件,畜牧部门才给予办理生鲜乳准运证。此外,生鲜乳收购站还要建立收购、检查和销售这三项记录。 目前天津市畜牧部门共派出164名监督员进驻各奶牛场、奶牛养殖小区与生鲜乳收购站,24小时对奶牛生产环节、收购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着重监管奶牛饲料、售药等投入品是否安全合格。为了让各生鲜乳生产环节的收购人员了解并遵守新管理办法,天津市畜牧部门从2008年12月起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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