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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推出十六项服务措施加快重点规划项目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2月12日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

    为确保“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取得实效,天津市规划局日前成立了确保和促进重大建设项目开工规划保障活动领导小组,同时推出为重点规划建设项目服务十六项措施。

    (一)实行项目责任制。在全局系统开展确保和推动规划建设项目开工提供规划保障服务活动。实行重大规划建设项目责任制,市区两级规划管理部门领导干部为重点项目责任人,落实重点项目跟踪督办制度。

    (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市局与分局上下联动,每周召开专题会议,汇总招商和投资信息,反馈规划相关信息;每月与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国土房管局等有关委办局召开联席会议,推动重大项目实施。

    (三)实行一日审批制度。由市局审批的规划建设项目,做到分局当日上报、市局当日会审、当日答复;对于重点规划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协调、及时答复。

    (四)下放审批管理事权。全部下放规划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审批管理事权,按照市审批办的要求,做好取消、调整、缩减、简化审批事项和作业流程的相关工作。

    (五)实行供图优惠。以优惠价格提供建设项目基础信息数据。纳入保促项目的1/2000和1/500现势地形图,费用一律按售价50%(地铁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按售价25%)收取,地下管网信息查询费按规定价格50%收取(地铁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免费)。

    (六)组织部门联审。对规划审批前期手续暂不完备的项目,主动召开相关委办局联合办公会议进行联审,将会议纪要作为项目审批依据,及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部位许可证。

    (七)实行同步审批。对符合有关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项目,规划总平面与建筑方案同步审批;对于建筑方案尚需完善的建设项目,在规划总平面审定后,可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部位许可证。

    (八)实行分阶段审批。针对历史遗留项目涉及日照间距、拆迁等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采取“五步式”进行规划审批。可分打桩、基础和主体3个阶段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部位许可证;对多栋建筑的项目,可分栋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九)提供全天候服务。对建设项目放验线工作,及时组织测绘单位提供全天候服务,做到当日到达现场、当即开展测量,当日反馈结果。

    (十)超前提供管线信息。对涉及综合管线信息不完善的建设项目,提前组织安排实测工作,为建设项目尽早开工创造条件。

    (十一)实行“三方”沟通。对地块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查要点提前组织开发建设单位和规划设计单位沟通研究,做好规划设计技术交底工作。

    (十二)实行“开放式”审查。邀请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负责人列席建设项目业务会审会,减少信息沟通和反馈环节,并对完成设计成果的时间及标准提出明确要求。每周组织规划设计单位联席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十三)超前提供规划条件。对由于城市建设涉及老百姓住房拆迁,需还迁安置项目,超前研究地块规划条件,保障项目用地空间落实。

    (十四)策划服务招商。对已基本完成土地整理且符合规划要求的地块,一季度全部完成规划条件,达到可招商深度,其他规划策划项目上半年完成;并将工作成果汇编成册,为各区县招商提供规划信息服务。

    (十五)多形式公开信息。利用规划网络信息平台和规划展览馆等场所,及时公布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定期发布重点项目规划策划信息,征集投资开发商及社会各界对规划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六)组织规划推介会。与各区政府及招商部门联合召开重点项目规划策划推介会,近期组织重点规划项目专题推介会,邀请国内外有实力的投资企业参加,加快规划项目落实。

    为了将十六条服务措施迅速落到实处,该局在对现代服务业和民计民生类的重点项目进行梳理研究的基础上,于2月11日召开了确保重点项目开工服务座谈会。邀请中远集团、天津津茂置业有限公司、天津帝旺集团有限公司、新华世纪公司、天津合生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金融城公司、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人民医院、二五四医院、新润房地产公司、海河公司等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型商业、酒店、写字楼和物流的现代服务业项目,以及涉及民计民生的还迁房、城中村改造和医疗卫生项目的20家项目单位和设计单位,听取意见和建议,现场协调解决问题,为项目早开工、快开工创造条件。这些项目的开工建设将有力推动全市经济增长、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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