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上午,吉林省政府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市(州)、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竺延风出席会议并讲话。
竺延风指出,进一步深化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是新形势下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这次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搞好政府机构改革。
竺延风要求,要准确把握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这次改革要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和积极稳妥、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注重转变职能,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强化责任,优化组织结构,完善体制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逐步建立起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围绕这一目标和要求,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转变政府职能,突出职责重点;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严格按规定限额设置机构、清理撤并自定机构、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调整完善垂直管理体制;理顺职责关系,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审批备案程序。
竺延风强调,市(州)、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到政府工作全局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贯彻中央和省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要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改革方案;严肃纪律,顺利推进机构改革;统筹兼顾,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吉林省政府秘书长王云岫主持会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宣读了省委、省政府批准下发的《市(州)、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