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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09年1.5亿元打造"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2月23日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近日,黑龙江省发改委制定《关于今年前期项目资金支持“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项目的实施意见》,确定今年1.5亿元省级重大前期项目资金将重点支持“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中的骨干项目和促进产业升级、牵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

    省级重大前期项目资金是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措施,是当前保投资、促增长的重要手段。今年前期项目资金的支持重点是:

    支持老工业基地振兴项目,按前期资金的20%安排。围绕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总体目标,继续完善振兴规划中后续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大力度开发技术创新度高、牵动力强、特色突出的老工业基地振兴项目。

    支持对俄经贸科技合作升级的重大支撑项目,按前期资金的10%安排。支持我省企业开发境外矿产资源、油气资源、森林资源和土地资源项目,支持出口基地建设项目、引进俄罗斯科技和人才资源的科技合作项目、推进对俄通道建设项目。

    支持东部煤电化基地骨干项目,按前期资金的20%安排。按照打造东部煤电化基地要求,支持煤电化基地重点骨干项目。

    支持哈大齐工业走廊重点项目,按前期资金的20%安排。按照哈大齐工业走廊的总体规划要求,鼓励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支持能够吸引国内外战略投资者、世界500强企业进行技术及资本投入的骨干项目。

    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按前期资金的10%安排。支持有机、无公害、绿色、特色食品的产业化;支持打造销售收入千亿元以上龙头企业集群;支持能够做大做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知名品牌。

    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按前期资金的5%安排。结合我省水路运输、公路、铁路、空中运输的资源条件,打造现代化立体运输网络,支持推进交通运输骨干项目。结合建设精品旅游项目和千亿斤粮食工程,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和重大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支持重大民生项目,按前期资金的5%安排。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节能环保、三供两治、农村能源建设等重大民生项目。

    谋划“十二五”规划产业发展重大项目,按前期资金的10%安排。支持“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事关全局的重点产业及项目,为“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编制提出和培育一批能够支撑规划目标完成的重大前期项目。

    据悉,省发改委和省直有关单位将认真组织省级重大前期项目的推荐和申报,及时规范地进行项目评审和资金安排,高效快捷地进行资金拨付。项目单位要按照规定的用途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不得擅自更改前期工作内容和资金用途。项目单位要设立前期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和挪用。省发改委和有关省直单位将加强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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