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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十六项措施支持大学生和返乡农民工就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03日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庆市就业形势十分严峻。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的就业压力和就业矛盾更加突出,是当前需要重点扶持的人群。为了贯彻落实保增长、保就业、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战略举措,千方百计稳定就业形势,扩大就业规模,重庆市工商局立足“全面推动自主创业”和“引导市场主体吸纳就业”两个重点,出台了涉及降低准入门槛、免收登记费用、简化注册手续、营造宽松环境、丰富服务举措等五个方面的十六项政策措施,为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创业提供便利条件。

    一是在降低准入门槛方面,对于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的,核定登记事项时,放宽主体类型、字号名称、经营范围、资金数额限制。

    二是在免收费用方面,落实“零收费”扶持政策,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库区移民、“农转非”等七类群体申办个体工商户的,一律免收登记费、工本费。

    三是在简化注册手续方面,高校毕业生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其身份认定不再受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限制,申请登记时除提交法定登记要件外,只需提交毕业证;返乡农民工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申请登记时除提交法定登记要件外,只需提交三类证明材料(外出务工所在地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或暂住证复印件、外出务工所在单位颁发的工作证或出具的其他务工证明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明)中任意一项;移民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申请登记时除提交法定登记要件外,只需提交其户口薄复印件或者户口所在地移民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村民小组中任一单位出具的移民身份证明;下岗失业人员凭《重庆市职工失业证》、《重庆市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等有效证件申办个体工商户的,工商部门可不再在其证件上加盖类似“下岗职工自谋职业”字样的戳记,方便相关人员享受更多的优惠扶持政策。

    四是在营造宽松环境方面,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群体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一般商品零售、服装洗涤、家政服务、电器维修等不涉及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经工商部门提示后及时完善注册登记手续的,不按照无照经营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是在丰富服务举措方面,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群体申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办事效率;对市、区县政府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就业再就业优秀企业、农民工返乡创业重点企业等,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为年检免审企业,并免收年检费;对生产经营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允许其依法延长出资期限,对因资金紧张、生产成本上涨等原因导致连续六个月未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可根据企业的申请,暂缓吊销其营业执照;对吸纳高校毕业生或返乡农民工就业数量较大的企业,在知名商标、著名商标认定和驰名商标推荐以及“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公示认定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并纳入重点优势企业名录,加大培育扶持力度;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就业援助系列活动”和“春风行动”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积极提供相关创业培训服务;加强对当地个私协会的指导和工作联系,适时与个私协会联合举办各类帮扶就业招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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