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8年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年报信息资料显示,2008年国家旅游局共收到各地报送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48起(包括1起发生于2007年),共造成147人死亡,4人失踪,401人受伤。其中旅游重大突发公共事件6起,88人死亡,4人失踪,132人受伤;较大事件35起,59人死亡,231人受伤;一般事件7起,38人受伤。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数字,使人们在叹息之余,更清楚地认识到旅游安全不容忽视。
近期我赴美旅游团发生7死10伤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再一次为世人敲响了警钟。国家旅游局在2月5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紧急下发《关于加强出国旅游管理 切实保证旅游质量和安全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出国旅游管理,规范出国旅游操作,切实保证出国旅游质量和安全。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国家旅游局早在90年出台的《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就积极倡导的旅游安全方针。“旅游安全”不能是一句空话。2009年在国家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政策引导下,旅游消费仍将是一大热点,旅游旺季的安全压力不容忽视。特别是随着旅游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以及自驾车游客比例的不断增长,旅游交通安全风险依然严峻,旅游交通安全监管仍然是旅游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从长远上看,旅游安全离不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有效监管,离不开旅游企业的规范经营,也离不开旅游者的积极配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旅游行业组织开展旅游安全警示教育批示精神,国家旅游局综合司整理了近年来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从中摘取了10个典型案例,邀请旅游业界资深人士,专家学者做出相应的分析,希望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旅游企业、旅游者从中吸取教训,克服麻痹思想,牢固树立“防患于未然”、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防微杜渐,有效避免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游客“安全出游,满意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