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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确定第三批示范小城镇试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31日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

    3月30日上午,天津市市长黄兴国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常务副市长杨栋梁,副市长崔津渡、只升华、任学锋,秘书长李泉山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2009年天津市政府立法计划;通报了对有关地区和部门城市管理的考评情况;确定了第三批示范小城镇试点。

    黄兴国强调,有法可依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基础,是建设法制政府的重要内容。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政府立法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突出科学发展,重在提高质量,坚持立、改、废并举,更加适应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城市建设的要求。要按照今年政府立法计划,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坚持科学、民主立法,不断增强立法的透明度和科学性。要加强宣传贯彻力度,通过解读和专业培训,让百姓广泛了解法规规章,使政府工作人员切实依法依规办事。

    黄兴国要求,要不断完善城市管理的考评办法,使之更加科学地反映各地区、各部门的城市管理水平。要把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实行管干分开,确保每一块土地都有人管,都有责任主体。要实现重心下移,把管理责任和权力同步下放到区县,有关部门要把对区县的扶持政策落实到位。要加强规划、建设与管理的衔接,规划、建设的同时,谋划好管理问题,把城市管理得井然有序、干干净净,充分反映天津的城市面貌和活力。

    黄兴国强调,推进示范小城镇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目的是使农民安居、乐业、有保障,可以为农村未来发展预留空间,为重大项目开发建设铺平道路,也有利于当前扩大内需、扩大投资。要遵循示范小城镇建设的模式,保持政策连续性,扎实推进第三批试点建设。要高水平搞好规划,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加快建设进度,搭建好融资平台,确保试点顺利推进。

    2009年天津市政府立法计划主要包括: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8件、预备提请审议10件、调研论证21件;拟制定政府规章17件、调研6件。

    从去年9月开始,城市管理考评办公室对市中心区、环城四区、滨海三区、三个功能区以及市政公路局、园林局、交管局、路灯管理处、城投集团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市政设施养管、园林绿地养护、行道树修剪、绿地卫生、环境卫生扫保、马路洒漏、清理节日期间鞭炮皮和清理马路乱摆乱卖等。

    经过一年多的前期准备,目前天津市有12个镇(村)具备了开展新一批示范小城镇试点的条件,包括:津南咸水沽镇、辛庄镇、双桥河镇、北闸口镇,东丽军粮城镇、金钟街,塘沽新塘组团,大港太平镇,汉沽大田镇、茶淀镇桥沽中心村,静海子牙镇和北辰大张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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