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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中欧海运协定修改议定书31日签署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4月02日   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当地时间3月31日中午,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在位于比利时布鲁塞尔的欧盟总部与欧盟委员会(以下简称“欧委会”)及其成员国政府代表共同签署了《中欧海运协定修改议定书》(简称《议定书》),并与欧委会副主席塔贾尼就共同关心的交通合作问题交换了意见。

    据了解,中欧双方互为重要贸易伙伴,双方贸易货物90%以上由海运完成。2008年,中国对欧盟集装箱出口量为590万标准箱,占世界对欧盟集装箱出口量的37.7%。随着中欧贸易的增长,中欧航运企业在对方境内的业务量不断增加。2005年至2008年,欧盟航运企业在中国承运的箱量及运费收入每年保持30%以上的增长速度;中远、中海、中外运在欧盟均设有独资公司或代表机构,并顺利开展业务。

    李盛霖和塔贾尼高度评价《中欧海运协定》和《中欧道路运输和内河合作谅解备忘录》(简称《谅解备忘录》)签署以来双方在交通领域合作的发展情况。李盛霖指出,海运作为中欧货物贸易实现的重要载体,一直是中欧合作的重点领域。在《中欧海运协定》的指导下,双边海运关系发展顺利。此次《议定书》的签署必将使上述关系得到进一步拓展,为中欧经贸关系的不断提升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证。李盛霖强调,在国际金融危机导致国际航运市场低迷的情况下,中欧双方加强包括海运合作在内的交通领域全面合作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希望欧方提供更多的积极支持,加强在船舶减排等方面的技术合作。

    塔贾尼表示,签署《议定书》象征着中欧海运领域的友好合作关系更加密切,并将使中欧和世界贸易的发展受益。他同意李盛霖提出的在国际金融危机的特殊时刻加强中欧海运合作的重要意义,并表示愿意与中方共同努力,为重整国际海运市场贡献力量。

    双方同意于今年11月在法国马赛举行第六次中欧海运磋商,并将在其间增加在国际金融危机中加强合作共同应对挑战的议题。双方认为,面对全球气候变暖带来的种种问题,中欧应该在交通特别是海运船舶减排方面深入开展技术合作。

    双方还一致同意,将在《谅解备忘录》的框架下,制定行动计划,在以往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在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跨境道路运输便利化和城市交通等方面开展务实的合作项目。

    在布鲁塞尔期间,李盛霖还与英国运输大臣杰夫·胡恩进行了简短会晤。双方就签署部门间《交通合作谅解备忘录》和加强交通减排技术合作交换意见并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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