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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积极探索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4月30日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

    4月28日,全国劳动关系工作座谈会在江西南昌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过去一年来劳动关系工作取得的新成绩,深刻分析了当前经济形势给劳动关系工作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提出了新形势下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思路和对策措施,部署了2009年重点工作任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讲话。江西省副省长熊盛文到会致辞。

    杨志明指出,2008年以来,面临特大自然灾害和金融危机等严峻考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紧密结合各地实际,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帮助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和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2008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国务院的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取得了 “两升一降”的成效。截至2008年底,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3%,比上年年底提高了2.6个百分点,其中农民工合同签订率总体提高20%至30%。劳动合同签订率的提高带动了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上升,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明显减少。

    杨志明强调,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今年我国劳动关系的不稳定因素可能还会增加。在新形势下,要积极探索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有效途径。要积极创新金融危机形势下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思路,积极创新金融危机形势下实现企业和劳动者双赢的政策措施,积极创新金融危机形势下聚合各方力量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方法。

    在谈到今年劳动关系工作的总体要求时,杨志明指出,今年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中心任务,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就业和劳动关系的影响,以继续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规范企业裁员和劳务派遣、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保障职工工资支付、落实基本劳动标准为重点,着力稳定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杨志明强调,要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全力做好今年协调劳动关系5项重点任务:一是继续稳步推进 《劳动合同法》及 《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春暖行动”,加强对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指导和管理,加强对劳务派遣的规范和引导,加快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监督和调节,继续做好当前形势下的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加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和职工工资总额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工资宏观指导制度建设。三是大力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要坚持突出工作重点,坚持分类指导,坚持依托三方,合力推进。四是切实抓好国家基本劳动标准的贯彻落实,加强对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管理和服务,加强女职工、未成年人特殊劳动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化技术组织。五是进一步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突出创建工作的阶段性任务,扩展创建工作范围,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创新创建工作方法。

    杨志明最后指出,今年劳动关系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要坚定信心,以全球化的视野看待新情况,借鉴各国的新对策,研究有效的新措施,继续发扬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为发展新形势下的和谐劳动关系作出坚持不懈的努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计划单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劳动保障)厅(局)相关负责同志,国务院有关部门 (机构)的负责同志,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王宝杰 何仁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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