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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机关将大力查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07日   来源:工商总局网站

    近日,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在京召开,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钟攸平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大力查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构建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经营行为,深入推进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

    2008年,按照党中央关于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部署和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2008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及《任务分解》的要求,国家工商总局专门召开全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工商机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行动,狠抓落实。工商机关认真做好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商业贿赂行为的牵头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不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积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2008年,全国工商系统共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726件,案值达1.37亿元。同时,全国各级工商机关认真整顿和规范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资格,查处假冒他人药品注册商标、企业名称、包装装潢以及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进行虚假宣传等各类不正当竞争违法案件,并积极开展查处医药广告违法案件工作。2008年,工商机关共查处医药广告违法案件11563件,罚没款6806万元。

    钟攸平强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工商机关将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的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四项有力措施,积极做好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

    ——继续抓好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工作。各地工商机关应根据查处案件、举报投诉情况,选择一些涉案金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进行督办;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特别是严厉查处隐藏在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

    ——进一步构建治理商业贿赂长效监管机制。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结合企业信用分类监管,通过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公平交易执法办案管理系统,完善案件数据的采集和更新机制,及时、准确地将商业贿赂等案件数据录入公平交易执法办案管理系统。同时,加快《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工作,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法律保障。

    ——依法打击药品违法经营行为。把好市场准入关,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假冒他人药品注册商标、企业名称及仿冒他人药品的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大力查处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串通投标、合同欺诈等行为;继续把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医疗、药品广告作为整治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从严查处在医药广告中夸大功能、保证疗效、保证治愈及用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违法行为;从严查处未经审查机关审查擅自发布广告的违法行为;从严查处以新闻报道、专家咨询等形式变相发布广告的违法行为。

    ——继续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统一指导、协调下,工商机关应与各有关部门相互支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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