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福建省落实资金保障加快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07日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加快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资金落实是关键。福建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着力建立稳定的资金渠道,切实落实住房保障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快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因地制宜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

    一、多方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各地政府根据廉租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种渠道筹措的原则,建立稳定的资金渠道,切实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主要包括:每年财政预算中的保障资金、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不低于10%的土地出让净收益、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渠道的资金。另外,对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维护和管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专帐核算和项目预算管理。

    二、设立廉租住房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制度。福建省对财政特别困难的市县,由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给予适当补助。2008年福建省已安排廉租住房建设省级财政补助预算资金5000万元,对廉租住房建设开展较好,且财政有困难地区实施奖励和补助,今年福建省还将安排廉租住房建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亿元,将对福建省山区城市廉租住房保障给予倾斜补助。

    三、落实经济适用住房优惠政策。在加大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外,福建省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优先划拨供应、减免各种税费等,切实降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成本,减轻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负担。

 
 
 相关链接
· 福建:省内高校将陆续公布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 福建将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 福建省旅行社信用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颁布实施
· 福建:高考考生在查询录取信息时将更加便捷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