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向困难群体、特殊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教育的宣传能力,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制日报社共同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活动采取自愿参加原则,参评范围为各类宣传法律援助、面向公众提供法律教育的宣传品。评选项目包括:一是平面类。宣传图片作品,即以图片为主要表现形式,可辅以文字,包括招贴画、连环画、漫画等;文字资料作品,即以文字为主要表现形式,可辅以图片,包括公益广告、宣传手册、折页、口袋书等;宣传实物作品,即将宣传主题赋予实物载体的宣传作品,包括书签、扇子、明信片、水杯、环保袋等;其他平面类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教育宣传品,包括公益广告、歌曲、文艺节目等法律援助文化作品。二是视、音频类。介绍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法律法规知识及相关具体规定、程序申请流程的视、音频类作品。三是创意类。即能够较好地宣传法律援助制度,突出公共法律教育功能、展现法制宣传主题的创意、想法或者意见、建议。
据介绍,本次活动按照推荐、初评和定评程序进行,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法制日报社共同组织成立评选委员会,确定优秀作品及等次。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都可推荐参评作品。有参评意愿的社会各界可将作品送至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本省(区、市)法律援助处(中心)负责推荐。
推荐时间截止8月31日。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宣传处。联系人:罗俊华、许敏,联系电话:010—83115525或83110969,电子邮箱:fy9939@sina.com,地址:北京市宣武区西便门西里甲16号,邮编:100053。 (记者 袁定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