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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以来国土资源部已完成603处地灾隐患勘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13日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完成60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工作,涉及58.49万人;完成132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涉及21.91万人;完成764处地质灾害点治理工作,涉及8.12万人;累计安排灾后重建新增建设用地46170.4公顷;已恢复耕地54382.97公顷

    记者从国土资源部最新获悉,“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国土资源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立足于发挥部门优势和技术优势,与四川、陕西和甘肃三省通力协作,共同编制完成灾后重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积极参与灾后重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工作,研究制定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特殊政策措施,全面指导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有力促进了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全面开展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治。

    大力开展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工作。截至4月30日,完成60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工作,涉及58.49万人;完成132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搬迁避让,涉及21.91万人;完成764处地质灾害点的治理工作,涉及8.12万人。同时加强地震灾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协助地方实施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进一步健全地震灾区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科学编制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规划。

    会同四川、陕西和甘肃省共同编制完成《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2008—2010年)》。在编制《规划》的基础上,会同各地分别编制了《汶川地震四川省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规划(2008—2010年)》、《汶川地震陕西省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规划(2008—2010年)》和《汶川地震甘肃省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规划(2008—2010年)》。对未来一段时间灾区各项用地的规模、布局和时序进行统筹安排和合理部署,全面有序地开展土地整理复垦,为灾区人民重建美好家园提供科学指导和基础服务。

    ——及时出台灾后恢复重建特殊支持政策措施。

    出台《国土资源部关于实行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特殊支持政策的通知》,指导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

    积极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用地保障。截至4月30日,累计安排灾后重建新增建设用地46170.4公顷,及时为灾区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项目提供用地保障。目前,四川成都铁路局集装箱编组站、绵遂高速、纳黔高速、陕西省天津援建重点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用地得到落实并已开工建设。

    调整用地审批程序,实施特殊供地政策,加快灾后恢复重建进度。国土资源部和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减少审批环节,简化报批材料,调整审批程序,保证了灾区高效、及时用地。四川省及时为兰渝铁路、邛名高速、成南高速、广南高速、宜渝高速、内遂高速等一大批国家和省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批准了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保障了救灾需要;甘肃省批复了增强灾区防灾抗灾能力的兰渝铁路西岭隧道项目的单体工程先期开工用地,批复了兰渝铁路陇南市、定西市境内单体工程先期用地、对涉及城市(镇)基础设施、恢复生产等126宗灾后重建项目先期开工用地进行了审查办理,确保了灾后重建项目的顺利开展;陕西省对农村居民住房用地统一采用划拨方式供地,实行先建后批,满足了农民的生活生产需要。

    ——加大灾区土地整理复垦力度。

    地震发生后,在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下,各地积极开展灾区土地整理复垦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4月30日,三省灾毁土地总面积为168704.38公顷,现已恢复耕地54382.97公顷。其中,灾毁耕地131251.63公顷,已恢复41884.13公顷;灾毁村庄30604.9公顷,已恢复耕地9945.83公顷;抢险救灾临时用地6847.85公顷,已恢复耕地2553.01公顷。(记者 田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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