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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2008年全国卫生监督工作情况的通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19日   来源:卫生部网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现将2008年全国卫生监督监测和执法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建设项目卫生审查情况

    (一)新、改、扩建设项目数。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各专业实施预防性卫生监督的建设项目共409791个。其中,新建建设项目349311个,占项目总数的85.24 %;改建建设项目45564个,占项目总数的11.12%;扩建建设项目14916个,占项目总数的3.64 %。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化妆品、饮用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及其他专业的建设项目数(单位:个)分别为263002、109905、517、4146、24059、4924、3238,分别占新、改、扩建设项目总数的64.18%、26.82%、0.13%、1.01%、5.87%、1.20%、0.79% 。

    (二)选址卫生审查。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共对315958个建设项目进行选址卫生审查,审查合格310445个,合格率98.25%。其中,食品卫生专业审查合格203234 个,合格率97.80%;公共场所卫生专业审查合格97155个,合格率99.45%;化妆品卫生专业审查合格417个,审查合格率98.58%;饮用水卫生专业审查合格2332个,审查合格率96.44%;职业卫生专业审查合格3056个,审查合格率93.26%;放射卫生专业审查合格3404个,审查合格率97.96%。

    (三)设计卫生审查。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共对328643个建设项目进行设计卫生审查,审查合格318295个,合格率96.85%。其中,食品卫生专业选址审查合格206693个,合格率95.96%;公共场所卫生专业审查合格99191个,合格率 98.74%;化妆品卫生专业审查合格449个,审查合格率99.78%;饮用水卫生专业审查合格2950个,审查合格率98.17% ;职业卫生专业审查合格3474个,审查合格率94.04%;放射卫生专业审查合格3298个,审查合格率98.10%。

    (四)竣工验收审查。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共对338349个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审查,审查合格328242个,合格率97.01%。其中,食品卫生专业审查合格215553个,合格率96.25%;公共场所卫生专业审查101249个,合格率98.83%;化妆品卫生专业审查合格469个,审查合格率97.10%;饮用水卫生专业审查2946个,审查合格率97.58%;职业卫生专业审查3120个,审查合格率91.74%;放射卫生专业审查3596个,审查合格率96.93%。

    二、被监督单位情况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10个专业共有被监督单位7476864户。

    各专业的被监督单位情况具体如下:

    (一) 食品卫生被监督单位情况。

    1.基本情况。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不包括上海),共有食品被监督单位5838649户。其中,生产加工行业350411 户,经营(销售)行业3352606户,餐饮业(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2033817户,集体用餐配送单位3254户,其他食品行业单位101815户,分别占食品卫生被监督单位数的6.00%、57.42%、34.83%、0.06%、1.74%。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3423455人,持健康证明3362046人,持证率98.21%;从事食品经营销售的人员6220003人,持健康证明6098995人,持证率98.05%;餐饮业(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从业人员10966183人,持健康证明人数10735193人,持证率97.89%;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从业人员46345人,持健康证明人数46022人,持证率99.30% 。

    2.量化分级管理评定情况。

    2008年全国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的食品卫生单位共2629305 户。实施量化分级评定的单位中,评定A级单位24943户,占0.95%;B级单位253191户,占9.63%;C级2351171户,占89.42%。各行业类别中,生产加工业、经营(销售)单位、餐饮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评定率分别为40.31%、27.93%、75.81%、81.13% 。餐饮业中,学校食堂量化评定率最高(83.38%),其次是餐馆(78.49%),评定率最低是工地食堂(43.34%),但同比去年有所提高。

    3.许可证发放情况。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不包括上海)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新发卫生许可证2018002份,变更166773份,延续2053331份,注销153721份。

    (二)公共场所卫生被监督单位情况。

    1.基本情况。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现有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共999834户。其中,住宿场所、沐浴场所、游泳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候车(机、船)场所及其他场所的单位数分别为235163户、66127户、7332户、524883户、3260户、163069户,分别占公共场所卫生被监督单位数的23.52%、6.61%、0.73%、52.50%、0.33%、16.31%。全国公共场所共有从业人员5077847人,持健康证明人数4920858人,持证率96.91%。其中,住宿场所、沐浴场所、游泳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候车机船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分别为97.28%、97.10%、98.45%、96.26%、96.23%。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数为47088户,主要集中在住宿场所和美容美发场所。

    2.量化分级管理评定情况。

    2008年全国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评定的公共场所共155429户。实施量化分级评定的单位中,评定A级单位3195户,占2.06%,B级单位27837户,占17.91%,C级119281户,占76.74%,D级5116户,占3.29%。各行业类别中,住宿场所、沐浴场所、游泳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候车(机、船)场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卫生量化分级评定率分别为19.08%、18.04%、30.70%、14.68%、10.49% 。

    3.许可证发放情况。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向公共场所新发卫生许可证321170份,变更34561份,延续374838份,注销29750份。

    (三)饮用水卫生(供水)被监督单位信息情况。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现有卫生许可证的供水单位共67286户。其中,集中式供水单位30211户,二次供水单位37075户,分别占供水单位总数的44.90%和55.10%。供水单位共有从业人员313331人,持健康证明人数298614 人,持证率95.30%,其中,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的健康证持证率分别为92.57%、98.18% 。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向供水单位新发卫生许可证12245份,变更949份,延续24106份,注销627份。

    (四)涉水产品被监督单位信息情况。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取得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的生产企业共有2836户,从业人员61104人,产品4036种。其中,生产输配水设备的企业2072户,从业人员47440人,产品3084种;生产化学处理剂的企业396户,从业人员5347 人,产品460种;生产水质处理器、水处理材料、防护材料的企业分别是240户、91户和37户。

    (五)化妆品被监督单位信息情况。

    2008年全国省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不包括北京、上海、广东),现有卫生许可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共1621户,从业人员22312人,持健康证明人数21845人,持证率97.91%。其中,只生产普通化妆品的生产企业1235 户,从业人员14841人,持证率98.13%;只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的生产企业62户,从业人员689人,持证率98.40%;既生产普通化妆品又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的生产企业324户,从业人员6782人,持证率97.38%。

    2008年,全国省级卫生监督机构(不包括北京、上海、广东)向化妆品生产企业新发卫生许可证183份,变更78份,延续283份,注销67份。

    (六)消毒产品被监督单位信息情况。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现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共4803户,从业人员66209人,有效卫生许可证4835份。其中,消毒剂、消毒器械生产企业1255户,从业人员16385人,卫生用品生产企业3548户,从业人员49824 人。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向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新发卫生许可证813份,变更275份,延续664份,注销712份。

    (七)学校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情况。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共监督各级各类学校291402所。其中,建立学生健康档案175396所,建档率60.19%,比去年上升35.5%;开设健康教育的的学校216720所,占监督学校数的74.37%;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学校207356所,占监督学校数71.16%。学校内有餐饮单位的114483所,有食品店的83110所,有住宿场所的44444所,有校医院的51917所。

    (八)职业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情况。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共220297户。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总人数11428704人,其中,接触粉尘类危害因素、放射性物质类、化学物质类、物理因素类、生物因素类的人数分别为5232079人、84660人、2942343人、3118478人、51144人,分别占危害因素接触总人数的45.78%、0.74%、25.75%、27.29%、0.45%。

    (九)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被监督单位信息情况。

    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共888家。其中,取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甲级的40家,乙级353家;取得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质860家;取得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286家。共有业务人员42880人,专业技术人员22017人,取得相应资格人数8420人。

    2.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取得资质认证(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共1318家,业务人员90346 人,专业技术人员45402人,取得相应资格人数15099人。

    3.职业病诊断机构。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取得资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共324家,业务人员25506人,专业技术人员9485人,取得相应资格人数2991人。

    (十)放射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情况。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现有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医用辐射单位和直接管辖的非医用辐射单位共47606家。其中,医用辐射单位44215家,非医用辐射单位3391家,分别占放射卫生单位总数的92.88%和7.12%。放射工作人员总数215080人,持有效放射工作人员证共161082人,持证率74.89%。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应检人数193137人,实检人数169694人,实检率87.86%;检出疑似病人246人,检出率 0.14%;检出禁忌或健康损害病人1378人,占体检人数的 0.81%。个人剂量监测应监测200896 人,实监测167751人,监测率83.50%;检出超标人数1303人,占监测人数的0.78%。

    三、经常性卫生监督监测情况

    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2008年对各专业被监督单位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19664668户次、合格17938097户次,合格率91.22% 。各专业共监测样品13969184件,合格12272190件,合格率87.85% 。

    (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经常性卫生监督监测情况。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不包括上海),全年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16394144户次,合格14960499户次,合格率91.26% ;对餐具消毒进行抽样监测8259083件,合格6990673件,合格率84.64%。对粮食、肉、蛋等食品进行抽样监测1150766件,合格1053990件,合格率91.59%。其中,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抽检合格率为92.64%,经营和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抽检合格率为91.18%。各食品类别中,酒类的抽检合格率最高,其次是保健食品。

    (二)公共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督监测情况。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全年对公共场所被监督单位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2446233户次,合格2223618户次,合格率90.90%。各行业类别中,住宿场所、沐浴场所、游泳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候车(机、船)场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监督合格率分别为91.87%、90.07%、90.30%、90.16%、93.77%、92.35%。公共场所监测样品3689559件,合格3425630件,合格率92.85% 。其中,用品监测2072021件,合格1917060件,合格率92.52% ;非用品监测1617538件,合格1508570件,合格率93.26% 。

    (三)饮用水经常性卫生监督监测情况。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全年进行饮用水卫生监督 253754户次,合格217331户次,合格率85.65%。其中,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176438户次,合格147029户次,合格率83.33% ;二次供水单位监督77316户次,合格70302户次,合格率90.93% 。监测饮用水样品375406件,合格332765件,合格率88.64% 。其中,监测水源水74120件,合格64608件,合格率87.17% ;监测出厂水样品78577件,合格69209件 ,合格率88.08% ;监测末梢水样品222709件,合格198948件,合格率89.33%。

    (四)涉水产品抽样监测情况。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全年共抽样监测涉水产品3194件,合格3007件,合格率94.15%。其中,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水处理材料、化学处理剂和水质处理器分别监测1113件、309件、476件、840件和456件,合格率分别为94.34% 、96.76% 、97.90%、95.12%和86.18% 。

    (五)化妆品经常性卫生监督监测情况。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不包括北京、上海、广东),全年对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168882户次,合格158483户次,合格率93.84%。其中,对生产加工单位监督4484户次,合格4166户次,合格率92.91%;对经营销售单位监督164398户次,合格154317户次,合格率93.87% 。共对30510件化妆品进行监测,合格29203件,合格率95.72%。其中,对生产加工单位监测样品4405件,合格4345件,合格率98.64%;对经营销售单位监测样品26105件,合格24858件,合格率95.22% 。按产品类别统计,监测国产化妆品28256件,合格27057件,合格率95.76% 。其中,监测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5129件,合格4851件,合格率94.58%;监测进口化妆品2254件,合格2146件,合格率95.21%,其中,监测进口普通化妆品1589件,合格1520件,合格率95.66% ,监测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665件,合格626件,合格率94.14% 。

    (六)消毒产品经常性卫生监督监测情况。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全年对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及使用消毒产品的医疗机构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401655户次,合格378166户次,合格率94.15%。其中,对生产加工企业监督11003户次,合格10055户次,合格率91.38% ;对经营销售单位监督110230户次,合格104120户次,合格率94.46%;对医疗机构监督280422户次,合格263991户次,合格率94.14% 。监测消毒产品460666件,合格436922件,合格率94.85%。其中,对生产加工单位监测样品10805件,合格10541件,合格率97.56%;对经营销售单位监测25411件,合格24129件,合格率94.95%;对医疗卫生机构监测424450件,合格402252件,合格率94.77% 。按产品类别统计,监测消毒剂、消毒器械426063件,合格403855件,合格率94.79%;监测卫生用品34603件,合格33067件,合格率95.56%。

    四、卫生行政处罚情况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各专业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共472891件,结案455615件,采取简易程序的案件有237383件,一般程序的有218232件。结案案件中自觉履行434640件,强制执行12704件,不作行政处罚的有8271件。

    各专业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一)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情况。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不包括上海),依据《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办理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案件276626件,结案268970件。其中,作出行政处罚的264637件(自觉履行259474件,强制执行5136件),占结案案件的98.39%。违法事实中涉及无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64114件,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100950件,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人员未按规定调离的80598件。作出处罚决定中,警告63810件,罚款191110件,罚款金额18550.3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30.46万元,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或使用8944件,公告收回并销毁食品566735.72公斤,吊销卫生许可证628件。采取的行政措施中,责令改正141369件,取缔21614件。

    (二)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情况。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42214件,结案40865件。其中,作出行政处罚的40106件(自觉履行39358 件,强制执行748件),占结案案件的98.14% 。违法事实中涉及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超出许可范围开展经营活动的11753件,违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有关规定的12450件,从业人员未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4767件。作出的处罚决定中,警告14177件,罚款24886件,罚款金额1136.90万元,责令停业221件,吊销卫生许可证7件。采取的行政措施中,责令改正17100件,取缔396件。

    (三)饮用水卫生行政处罚情况。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依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办理饮用水卫生行政处罚案件2341件,结案2213件。其中,作出行政处罚的2123件(自觉履行2099件,强制执行24件),占结案案件的 95.93% 。违法事实中涉及违反供、管水人员健康管理有关规定的583件,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767件,饮用水不符合卫生标准的702件。作出的处罚决定中,罚款1267件,罚款金额262.14万元。采取的行政措施中责令改正1437件。

    (四)化妆品卫生行政处罚情况。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不包括北京、上海、广东),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法规办理化妆品卫生行政处罚案件2702件,结案2678件。其中,作出行政处罚的2649件(自觉履行2633件,强制执行16件),占结案案件的98.92% 。违法事实中涉及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生产化妆品的11件,生产或经营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的884件,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的347件。作出的处罚决定中,罚款1675件,罚款金额195.38万元,没收产品9916.3公斤。采取的行政措施中责令改正1004件。

    (五)职业卫生行政处罚情况。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办理职业卫生行政处罚案件7652件,结案7295件。其中,作出行政处罚的6951件(自觉履行6798件,强制执行153件),占结案案件的95.28 % 。违法事实中涉及违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有关规定的1114件,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的4310件,未建立职业健康档案或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之劳动者的1978件。作出的处罚决定中,警告5588件,罚款1451件,罚款金额2504.98万元。采取的行政措施中责令改正4583件。

    (六)放射卫生行政处罚情况。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依据《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办理放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2890件,结案2804件。其中,作出行政处罚的2566件(自觉履行2542件,强制执行24件),占结案案件的91.51 % 。违法事实中涉及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1231件,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的382件,未按照规定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的436件。作出的处罚决定中,警告1682件,罚款1077件,罚款金额237.70万元,吊销许可证6件。采取的行政措施中责令改正1805件。

    (七)传染病防治行政处罚情况。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办理传染病行政处罚案件29509件,结案29188件。其中,作出行政处罚的28932件(自觉履行28719件,强制执行213件),占结案案件的99.12% 。违法事实中涉及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4659件(包括违反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规定的965件,违反消毒隔离制度2158件),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的11780件,违反《消毒管理办法》规定的12846件。作出的处罚决定中,警告10369件,没收违法所得79件,暂扣或吊销许可证7件。采取的行政措施中责令改正16579件,取缔196件。

    (八)学校卫生行政处罚情况。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办理学校卫生行政处罚案件4269件,结案4086件。其中,作出行政处罚的3974件(自觉履行3859件,强制执行115件),占结案案件的97.26% 。违法事实中学校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230件,寄宿制学校未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置的288件,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293件。作出的处罚决定中,警告1468件,责令限期改进的2509件。

    (九)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情况。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依据《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办理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件104467件,结案97296件。其中作出行政处罚的95213件(自觉履行88968件,强制执行6245件),占结案案件的97.86%。违法事实中涉及未取得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35818件,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15227件,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15780件。作出的处罚决定中,警告23351件,罚款72189件,责令停止执业的18608件。采取的行政措施中,责令限期补办校验手续881件,取缔17000件。

    (十)采供血卫生行政处罚情况。

    2008年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依据《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办理采供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221件,结案的案件220件。其中,作出行政处罚的193件(自觉履行190件,强制执行3件)占结案案件的87.73% 。违法事实中涉及非法采集、供应、倒卖血液、血浆、脐带血的4件,血液采集供应违反操作规程和制度的28件,包装、储运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的26件。作出的处罚决定中,警告128件,罚款57件,停业整顿1家。采取的行政措施中,责令改正146件。

    附件:1.建设项目卫生审查信息汇总表

    2.食品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汇总表

    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经常性监督监测信息汇总表

    4.食品抽样检测信息汇总表

    5.食品卫生监督处罚案件信息汇总表

    6.公共场所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汇总表

    7.公共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督监测信息汇总表

    8.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处罚案件信息汇总表

    9.饮用水卫生(供水)被监督单位信息汇总表

    10.饮用水卫生(涉水产品)被监督单位信息汇总表

    11.饮用水经常性卫生监督监测信息汇总表

    12.涉水产品抽样监测信息汇总表

    13.饮用水卫生监督处罚案件信息汇总表

    14.化妆品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汇总表

    15.化妆品经常性卫生监督监测信息汇总表

    16.化妆品卫生监督处罚案件信息汇总表

    17.消毒产品被监督单位信息汇总表

    18.消毒产品经常性卫生监督监测信息汇总表

    19.学校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汇总表

    20.职业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汇总表

    21.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被监督单位信息汇总表

    22.职业卫生监督处罚案件信息汇总表

    23.放射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汇总表

    24.放射卫生监督处罚案件信息汇总表

    25.传染病防治监督处罚案件信息汇总表

    26.学校卫生监督处罚案件信息汇总表

    27.医疗卫生监督处罚案件信息汇总表

    28.采供血卫生监督处罚案件信息汇总表

                                                       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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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链接
· 农业部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 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爽身粉等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
· 关于加强爽身粉等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
· 关于切实加强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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