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中国气象局下发通知,要求当前开展夏季麦收生产的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陕西、甘肃等省(市)气象部门以及国家气象中心、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华风气象影视信息集团,全面做好2009年夏季麦收气象服务工作,保障夏收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按照中国气象局关于做好今年气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高度重视夏收气象服务工作,强化夏收决策气象服务和公共气象服务,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夏收气象服务工作的落实。
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农业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主动了解夏收气象服务需求,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及时制作和发布夏收气象服务产品。各有关省(直辖市)气象局要积极发挥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作用,深入麦收现场了解情况,实地指导麦收工作;并及时改进服务方式,提供优质的夏收气象保障服务。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按照中国气象局2009年夏收气象服务总体方案要求,各司其职,按时制作、发布和上传夏收专题气象服务产品。各有关省(直辖市)气象局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夏收气象服务方案并主动开展服务。
据悉,根据夏季麦收气象服务方案,气象部门将在5月25日至6月27日期间,每周发布3次夏收气象服务信息产品,当遇到对麦收有重大影响的天气过程时将增加服务频次,开展针对性服务。服务产品内容主要包括夏收进度图,麦收区天气实况及其影响,未来适宜收获区、比较适宜收获区、不适宜收获区的预测以及应对措施建议。(苗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