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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09年继续对小麦实行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28日   来源:新华日报

    记者27日从全省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09年江苏将继续落实对小麦实行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

    据江苏省粮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省政府决定自6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各指定收购企业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中等质量白小麦每斤0.87元、混合小麦和红小麦每斤0.83元的挂牌价格。今年的最低收购价比去年分别提高了0.10元和0.11元。

    此次夏粮收购不准压级压价、抬级抬价、克斤扣两,不准拒收、限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售粮款现金要即时结算给售粮农民,不得打白条或代扣代缴任何税费。(周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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