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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进口取向电工钢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01日   来源:商务部网站

    2009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9年第40号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俄罗斯的进口取向电工钢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9年第41号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取向电工钢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此次反倾销调查、反补贴调查涉及的取向电工钢英文名称Grain Oriented Flat-rolled Electrical Steel,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72251100和72261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规定,商务部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俄罗斯的进口取向电工钢的倾销、倾销幅度及其对中国大陆取向电工钢产业的损害、损害程度进行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规定,商务部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取向电工钢的补贴、补贴幅度及其对中国大陆取向电工钢产业的损害、损害程度进行调查。

    通常情况下,此次反倾销调查、反补贴调查应在一年内结束,即于2010年6月1日前结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1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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