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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印发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预防用药指南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02日   来源:卫生部网站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中相关人员
预防性用药指南(2009年试行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尽可能防止密切接触者中相关人员感染,延缓、减少续发病例,参考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甲型H1N1流感患者和密切接触者抗病毒治疗临时指导意见(2009年5月6日版)》和世界卫生组织《流感大流行期间疫苗及抗病毒药物应用指南(2004年版)》,结合我国防治甲型H1N1流感初步经验,我部甲型H1N1流感临床专家组研究制定了《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中相关人员预防性用药指南(2009年试行版)》(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供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中参考。随着对甲型H1N1流感认识的不断深入和防控形势变化,我部将适时组织专家对本指南进行修订。

    在当前疫情形势下,对密切接触者中相关人员采取预防性用药措施时,必须结合疫情和药品供应情况,由省级临床专家组逐例研究,凭临床医师处方使用,做到严格控制,审慎用药,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在预防用药过程中,要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对于出现的不良反应,要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并按有关规定报告。

卫生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

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中相关人员预防性用药指南

(2009年试行版)

    为有效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尽可能防止密切接触者中相关人员感染,延缓、减少续发病例,参考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甲型H1N1流感患者和密切接触者抗病毒治疗临时指导意见(2009年5月6日版)》和世界卫生组织《流感大流行期间疫苗及抗病毒药物应用指南(2004年版)》,结合我国防治甲型H1N1流感初步经验,研究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中所称密切接触者,是指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情况下接触传染期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人群,具体包括:诊断、治疗或护理、探视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人员;与病例共同生活或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或直接接触过病例的呼吸道分泌物、体液;或可能暴露于病例污染的环境或物体的人员等。

    一、 抗病毒药物的预防性应用

    (一)适用人群。

    1.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中的高危人群。

    高危人群是指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后易发生严重并发症甚至死亡的人群,包括:

    (1)5岁以下儿童(2岁以下者更易发生严重并发症);

    (2)65岁及以上老年人;

    (3)妊娠妇女;

    (4)伴有以下疾病状况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高血压除外)、血液、神经、神经肌肉系统或者肾、肝、代谢、内分泌疾病,免疫功能抑制者(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者),19岁以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

    (5)集体生活于养老院或其他慢性病疗养机构的人员。

    2.在防控工作中,近7天内在无有效防护的情况下,密切接触传染期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医务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实验室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3.其他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这类人员由执业医师综合分析其暴露的频度、强度和时间后,对存在高感染风险者可给予预防性用药。

    (二)预防性应用。

    1.奥司他韦(oseltamivir)

    对符合预防性用药指证者,建议早期(争取于暴露后48小时内)服用奥司他韦,成人口服75mg,每日1次,连用至末次暴露后7-10天;未能于暴露后48小时内用药者,仍建议预防性用药,每日1次,连用至末次暴露后7-10天。

    奥司他韦对13岁以下儿童预防流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甲型H1N1流感患者和密切接触者抗病毒治疗临时指导意见(2009年5月6日版)》,推荐以下用药方案。

 

    2.其他抗病毒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可由临床医师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二、中医药的预防性应用可参照《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预防方案(2009版)》(国中医药办发〔2009〕15号)。

    三、注意事项

    (一)预防性用药需取得服药者的知情同意。

    (二)密切观察奥司他韦等抗病毒药物的不良反应,对于出现的不良反应要采取救治措施,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  

国内疫情:

卫生部要求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卫生部5月29日晚召开全国卫生系统视频会议,传达李克强副总理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研究和部署我国甲型H1N1流感的下一阶段防控工作。卫生部部长陈竺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卫生部党组书记张茅主持,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刘谦、尹力出席会议。

    陈竺指出,面对当前复杂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在全球疫情发生后的一个多月时间内,已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坚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前一阶段采取了“对外堵输入,对内防扩散”的策略。各地各级卫生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全国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指导下,根据全球疫情现状和发展态势,以及我国疫情动态和防控工作进展,积极采取各项应对措施,对外围堵、对内防控,大家通过不竭努力,有效控制了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快速传入和在我境内传播。详细>>>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
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甲型H1NI流感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减少和避免甲型H1NI流感医院感染的发生,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在结合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国家关于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防控技术经验和标准指南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我部将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关于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防控技术经验和研究成果的进展情况,必要时组织专家对《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试行)》进行修订和完善。详细>>>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监测方案
(第一版)》等3个预防控制技术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9年4月29日,我部印发了《人感染猪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4月30日,我部正式将“人感染猪流感”更名为“甲型H1N1流感”,并将其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在此基础上,结合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有关技术指南,我部组织专家对《人感染猪流感预防控制指南(试行)》进行了修订,先期制订了《甲型H1N1流感监测方案(第一版)》、《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判定与管理方案(试行)》和《甲型H1N1流感疫源地消毒指南(试行)》等3个预防控制技术方案,现印发各地,请参照执行,其他方案将陆续印发。原《人感染猪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同时废止。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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