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记者从陕西省中小企业培训和职称评审工作会上了解到,今年起,陕西省将向非公企业从业人员敞开职称评定大门。凡是在全省范围内具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直接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均可参加评审,对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统一使用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此举,将改变以往非公企业人员职称内部认定的不公平待遇。
《陕西省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暂行办法》规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程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别由县(区)、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同级人事(职改)部门审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县(区)、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逐级初审后报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审核,由省职改办组织审批。新的评审办法还补充了破格晋升条款内容。
据了解,全省2009年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非公经济职称评审工作,即日起将按照新的政策规定全面启动。今后,中级专业职称的申报每年组织两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每年组织一次。(记者 林琳)